针对我国众多中小企业发展粗放、能效低和污染重等问题,发改委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管理,抓紧制订方案,确定工作重点和相关措施。
通知要求,各地应严格按我国《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相关法律法规淘汰中小企业中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密切关注落后产能转移趋向,坚决制止落后装备设施外流,坚决防止以招商引资、产业转移等形式新增落后生产能力。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停产或予以关闭,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依法停止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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