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控制工程 (上册)》
白色污染触目惊心 超市塑料袋到底该不该收费?
《水污染控制工程 (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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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商家免费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购物袋”。深圳刚刚公示结束的一部法规引发的争议仍未停息。支持者认为,这项立法将促使人们养成环保消费习惯,缓解日益严重的“白色污染”。而反对者说,不能把治污压力都推到老百姓头上,政府应该担负起更大的责任。
治理“白色污染”的话题在中国已经讨论了20多年,至今没有找到一条被社会广泛接受的途径,其间的症结何在?
“立法也是无奈的选择”
上世纪80年代,广东零售业最先开始向顾客附赠塑料购物袋,此后迅速普及到大江南北。当年的媒体曾热情讴歌这一“便民举措”,认为这开启了消费史上的新篇章。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小方便却越来越让人头疼。研究表明,不可降解的塑料袋自然腐烂需要200年以上。
去年末,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和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国内首部《超市节能问题报告》显示,中国快速消费品零售全行业每年消耗的塑料袋数量约为500亿个。仅广州一地,每天产生的塑料袋垃圾就近2000万个。由此带来的环境污染令人忧虑。
《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修改草案稿)》中关于有偿使用塑料袋的规定,就是希望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使环保成本进入更多人的视野。“立法也是无奈的选择,否则难以推动。”深圳市法制办经济法规处处长曾穗生说。
然而,这项旨在改变市民消费习惯的立法却引起了轩然大波。一些网民尖锐地批评说:“让消费者为环保买单,对消费者显然不公平,政府的责任如何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