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节约用水方面,“十一五”期间,全国新增工程节水灌溉面积1000万hm2(1.5亿亩),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0;全国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120m3以下,比2005年降低约3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70%。到2020年,全国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进一步下降,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稳步提高,新建项目节水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
——在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方面,“十一五”期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5万km2,实施生态修复面积30万km2。主要江河湖库二级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55%左右。部分生态脆弱或生态严重破坏的河流得到初步治理,湿地面积得到合理恢复,地下水超采趋势减缓。至2020年,水土流失治理步伐继续加快,生态修复成果得到持续巩固。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0%以上,有效遏制地下水超采的趋势,生态脆弱或生态严重破坏的河流得到有效治理。
实现上述目标,需要我们以更加开阔的思路、更加科学的理念、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得力的措施,牢牢把握以下战略重点:
一是加快转变水资源开发利用方式。从向大自然过度索取转变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从以需定供转变为以供定需,从粗放开发、低效利用转变为集约开发、高效利用。在水资源紧缺地区,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要与两个承载能力相适应,严格限制高耗水、高污染项目。在洪水威胁严重的地区,城镇发展和产业布局必须符合防洪规划的要求,严禁盲目围垦、设障、侵占河滩及行洪通道,科学建设、合理运用分蓄洪区,规避洪水风险。在水污染问题突出的地区,要实行更加严格的污染总量限排标准,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增加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种类,在实现增产的同时较大幅度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在水土流失严重地区,要实行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的方针,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严禁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
二是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强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综合防洪体系建设,加快主要江河堤防达标建设,用三年时间完成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推动长江、黄河、淮河等河道治理,加强蓄滞洪区优化调整和安全建设,着力提高防洪能力。加快南水北调东、中线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建设步伐,加快西线工程前期工作,逐步形成“三纵四横”的水资源合理配置格局,适时开工建设一批综合利用水库工程,因地制宜加快修建各种蓄水、引水、提水工程。立足于预防特大干旱和水污染,从战略的高度,做好供水安全储备工作,大中城市应根据条件考虑特枯年或连续干旱年的应急水源建设。加快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重点解决农村高氟、高砷、苦咸、污染及微生物病害等严重影响人们身体健康的饮水问题,以及局部地区的严重缺水问题。
三是加快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抓紧建立健全以水权分配为基础、以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为核心、以水价调节为杠杆、以水资源统一管理为保障的节水防污型社会制度建设。继续推进南水北调东、中线受水区等重点区域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建设100个国家级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试点,推动全国节水防污型社会创建工作。大力发展节水、高效的现代灌溉农业和现代旱作农业,加大灌区节水改造力度,推广先进、适宜的先进节水增效技术。加强火力发电、石油化工、钢铁、纺织、造纸、化工、食品等高用水行业的节水技术改造,降低用水定额,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提高废水处理与回用能力。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全面推广节水器具,狠抓城市生活节水。加强非常规水源利用,替代淡水资源。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制度,加强入河排污口和省界断面水质监测,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制定南水北调东、中线工程受水区地下水压采政策,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