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完善了环境污染损害的民事责任制度,对污染者对所造成的污染损害承担应负的民事赔偿责任作了具体规定。对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认为这是政府承担民生责任、确保国民喝上干净水的立法行动。而期待本法能不走样地得到执行,五年、十年之后,水污染问题能有大的改观,则是国民对政府效能的更深切的企盼。
应该看到,政府对保护和改善我国水环境的力度是不断加大的。就在前不久,国家环保总局负责人还宣布将实行“绿色上市”,环境治理包括污水治理不达标的企业,不能上市融资。
同时,也应该看到,国民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对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破坏环境的违规违法行为的容忍度则越来越低。近年来的几起水污染重大事件变成社会突发性危机事故一再表明,在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的改善上只能进步,不能原地踏步,更不能退步。这也是国民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高生活质量的正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