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总量来讲,还是有污染的。浓度达标的不妥之处就不能控制总量污染。老例如在某个地方建设一个工厂,该厂的污水排放达到了合格的标准,但是要排放到河水或者江湖水中,这些水体的水质还是差于地表水。假设该地有100个工厂,并且每个工厂的污水排放都合格,但是该地区的总量污染越来越大。
现在国家首先要控制总量,总量控制,然后才能环境变好。光是浓度控制不行的。每个工厂处理里的浓度都达标了,排放也都达标,他们还是要污染的。尤其有些工厂他们的污染排放标准很低,像造纸厂等。
如果需要环境有所改进,就只能消减污染总量,国家可以实施排污权的交易等办法。国家控制不能再有新的污染,老工厂提高自己的污水排放标准,减少自己的污染排放,把节省出来的部分卖给新建设的工厂或者企业。达标后的污水可以排放,例如一个企业有1000吨的排污权。该企业提高了污水处理能力,就能节省500吨的污水排放权。当一些新企业建立后,因为他们的污水处理能力有限,该企业就可以把500吨卖给新企业。
假设排污权可以交易,很多企业在提高排污能力方面就有了动力。进而从大的范围内,污染总量就能控制住。这样新工厂只有买了这个权限后,如果新企业的污水排放不达标,就能使用购买的权限。老企业要不断地提高自己的能力,新的企业要购买自己的排污权。这样能控制住总量,保证不会有污染总量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