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中国的饮用水标准,出台于1985年。按照老标准,一个尴尬的事实是:一些地区尽管饮用水已经对居民的健康构成威胁,却很有可能完全达标的。
复旦大学预防医学所与中国科学院武汉水生生物所曾针对某肝癌高发地区进行藻类毒素危害健康的调查研究。课题组自1991年开始,对一个9万人的人群进行长达10年的跟踪调查后发现,该地区居民饮水中含有的微囊藻毒素———浮游生物产生的一种慢性毒素———使癌症发生的可能性提高了近10倍。
然而,一个令人尴尬的事实是,按照之前的,尽管这个地区的饮用水已经对居民的健康构成威胁,却很有可能是符合要求的。原因在于,依据这部国家标准,检测项目仅有35项,其中有机污染物仅有2项,农药仅有2项,至于藻毒素的指标,更未作出规定。
2004年,王占生与其他专家共同起草了一份关于尽早修订和颁发国家标准的建议。在建议书上署名的还有卫生领域和给水领域的另外18位知名专家,其中包括清华大学钱易院士,哈尔滨工业大学李圭白院士,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所陈昌杰、凌波研究员等。
这份建议书通过担任全国人大环境资源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钱易递交到全国人大环境资源委员会。
在19名专家上书之后,新的饮用水标准的制定开始加速,2006年底,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牵头,建设部和卫生部等参与制定的新的终于完成论证和审核,定于今年7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
"新标准"只是开始
新标准的出台只是开始,要完全达到新标准的要求,可谓困难重重。
粗略估算,要达到新的标准,全国至少需要投入1万亿,而这其中,国家拿出的至多3000亿,剩下的都需要地方政府想办法解决。
王占生既参加了卫生部"规范"的修订,也是建设部"行标"的审查专家组长,他坦承:"随着新标准的施行,供水企业将面临极大的压力"。
王占生说,目前只有上海、北京、深圳等大城市的供水企业具备"行标"所要求的检测能力,很多中小城市供水企业的现实选择则是送样到大城市进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