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有评论说,要想治污先治力,即在环保方面意识还不是很明确,能够介绍一下现状是什么样的?
孙佑海:要治污,先治力,这个观点有一定道理,地方政府的领导人主要关心的是自己的政绩,是不是能得到提拔,这就跟考核的指挥棒关系非常大。如果考核的标准仅仅是经济发展指标,财政收入指标,如果不考核保护环境指标,这些政府领导就不把工夫下在环境保护上。这次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改变了这个情况,这是第一个亮点新意吧。
第二个亮点是明确了违法界限,是指企业排放污染物如果超标,就是违法行为,要承担违法责任。过去法律规定,超标只征收超标排污费,不是违法行为。这是重大转变,加大了企业责任。
第三,,规定了建立水污染控制的总量控制制度。地方环境容量是有限的,我们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建立了总量控制制度。运用以经济容量为基准倒排的机制。由国务院把削减和控制的指标分解到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再把这个减排的指标分解到市县,再分解到排污单位,这样就建立了一套总量控制的制度。
主持人:在分配环保指标过程中,如何使它分配公平?
孙佑海:分配指标公平是大家关心的问题,但由于历史原因,我们没有过去对排放的基数,如果地方过去长期经济不发展,那么得到的排污量的指标就多一点,如果过去这个地方经济已取得很大发展,那就不要再去分配更多的排污指标,要根据实际情况。
大家不要去追究过去的历史上的存量,要着眼于长远。这是第三个重点。
第四,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度,进一步规范排污行为。国家实行总量控制制度,把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各个排污单位,法律规定,所有排放工业废水,医疗废水,要进行严格管理,要排污要领取许可证,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单位,往外排污水时,也要领取许可证,环保部门要加强监督。
另外,全面规范排污行为,还有排污口的设置,即设立企业排污口的位置。
第五,加强环境检测。无论什么控制,总要知道企业应该排多少污,就需要有检测数据做保证,法律规定了两个方面。一,对重点排污企业,纳入到排污考核的企业要申请排污许可证。二,按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浓度、路线来排污,加强检测。
加强检测,即重点企业要有自动检测设备,设备要正常运行,跟当地环保部门要联网。对非重点企业,也要纳入到排污许可管理。它要坚持检测,保存原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