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规定了共同诉求制度,如果受害者是多个人,是在一个很大的地区,他们可以推出代表。
第四,建立了法律援助制度,国家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和有关机构以及律师,帮助受害者打官司,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
第五,法律规定污染受害者可以请求环境部门为他们提供检测数据。
主持人:《环境保护法》的修改,现在进展如何?
孙佑海:第十届群众人民代表大会开了五次会议,大家对这个问题非常重视。每年都有十几份议案,十几份有400名以上代表提出修改《环境保护法》。大家不同的意见主要是认为现在各个环境方面都有专项法,即搞统一环境法是不是有必要,由于有不同观点,使《环境保护法》一直没有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但现在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和贯彻,随着人们对保护环境意识的日益提高。特别是感到现行的《环境保护法》越来越不能适应环境需求,修改《环境保护法》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理解和支持。
主持人:《循环经济法》大概何时能够出台?
孙佑海:党中央全国人大对制定《循环经济法》非常重视,2005年3月胡锦涛总书记代表党中央提出要制定《循环经济法律》。2005年把它列入到立法计划当中,并责成由全国人大环资委起草,我从事过《循环经济法》的起草工作。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下,《循环经济法》的草案已经提请了2007年8月份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这个《循环经济法》以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为主线,规定了很多重要的制度和措施。
在8月份上人大常委会初审后,常委会委员赞成这部法律。但还需进行一些调查研究工作。这个法律已列入到2008年的立法计划当中,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争取在今年把这个法律提交常委会进行二审,再争取在今年把法律出台。
主持人:如何提高环境立法的质量?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孙佑海:这几年强调立法质量。过去强调加强环境立法步伐,社会各界都在呼吁跟它有关的立法,我们立法工作取得了很大成就,到现在为止我们有300多部法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在解决有法可依问题上,我们还是基本做到了。下一步是提高立法质量问题,立法质量是动态的,也是静态的。立法质量要能够满足人民的需要,符合当时的国情,解决当时的问题,当然在法律形式上和结构上,文字表达合理,这就是质量高。
制定这个法律的时候,人民有要求,基本条件也具备,但由于没有做深入的调查研究工作,或者思想没有跟上时代步伐,也可能因为立法技术粗糙,没有使法律为实现立法目的来发挥它应有的作用,这样就是立法质量比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