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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部召开2008年全国环境执法工作会议 |
| 时间:2008-03-25 来源: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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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生贤指出,刚刚结束的全国人大十一届一次会议在部署今年节能减排10项目标任务时,强调要加强执法和专项治理力度,重点解决环境保护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环境执法工作指明了方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要持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要持续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排污问题,把饮用水源保护作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切实抓紧抓好;集中执法检查城市污水、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和化工、造纸、电力、钢铁行业;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挂牌督办的案件要查处到位、整改到位,查处一家、震慑一方、影响一片。二要加强重点流域、区域、行业环境监管工作。将中央确定的三湖(太湖、巢湖、滇池)、七湖区(三峡库区、小浪底库区、丹江口库区、洪泽湖、鄱阳湖、洞庭湖和洱海)等重点湖泊相关地区,淮河、辽河、海河、松花江等重点流域,电力、钢铁、建材等12个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作为执法监督的重点,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查处力度,完善“区域限批、流域限批、行业限批”政策,有效遏制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状况持续恶化的趋势。三要加强工业污染源环境监管工作。强化针对工业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排污收费和排污申报管理,加快污染源自动化监控建设进程,实现重点污染源的全天候、全时段监管。推进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出口、投资、信贷、财税、价格等政策措施的出台。四要加强城镇集中污染治理设施环境监管工作。进一步查清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炉等城镇集中污染治理设施的基本情况,重点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污泥和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安全处置。五要加强农村、农业及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执法精力、能力要重点放在保护农村饮用水源保护、防治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止工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上。六要加强环保后督察工作。近期要对挂牌督办企业、区域限批地区,以及重大环境事件和严重违法地区进行环保后督察;远期要将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纳入后督察对象。七要加强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继续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尽快制定和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府及部门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抓紧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功能全面、反映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八要做好水污染防治法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在环保系统上下形成一股学习好、执行好水污染防治法的新高潮,全力开创环境执法工作新局面。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主持会议,并就加强全国环境执法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分管领导及环境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各环境保护督察中心主要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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