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率先试点累进加价收费
宁波是典型的试点实行累进加价收费的城市之一。
宁波虽是坐拥三江、东临大海的江南水乡,却是水资源短缺的城市之一。统计表明,在水资源上,宁波人均占有量是1260立方米,为浙江省平均的59%,全国平均的55%,节约用水势在必行。
所谓累进加价收费,就是用水量超过一定额度后,水价随之上浮。“超得越多,水价越高。”据李阳介绍,其核心的做法是“分户计量、分级计价、服务入户”。
2006年8月1日,浙江率先试点累进加价收费。据李阳介绍,通过召开水价听证会,宁波确定的居民水费基数为:一级17吨及以下,二级18-30吨,三级31吨以上,而对应的水价分别为2.10元、2.93元和3.75元。
要推行累进加价收费有一个前提,即必须采用“一户一表”。而宁波从2003年起就开始大规模地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目前用表户数已从3.5万增至51.4万。
宁波海曙区郎官社区蔡阳华主任表示,自累进加价收费推行以来,居民的节约用水意识越来越强。“全市每天同期相比节水2万吨左右。”17日,宁波市自来水总公司职员李阳告诉《华夏时报》记者,自从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后,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节水效果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