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节水型社会建设需要在政府主导下推进,政府的作用至关重要。要把握好我国国情,认清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积极组织和领导好这样一场变革。政府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分配初始用水权;制定科学的水价形成机制和公平的水市场交易规则,监督水权交易;保障公民,特别是弱势群体基本生活用水的权利和用水安全;保障生态用水和环境用水等等。
四是发挥社会公众主观能动性。节水型社会建设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需要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我国水情的认识,深刻认识到我国水资源短缺的严峻形势,增强节水意识。积极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规划、政策制定,主动配合实施,创建节水型城市、节水型社区、节水型企业,特别是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等集团消费,应优先采购和推广节水型产品,并努力倡导节水行动。每个公民都应当形成良好的用水习惯,同时要对浪费水、污染水的不良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倡导
“浪费可耻、节约光荣
”的社会风尚,建设与节水型社会相符合的节水文化。
联合国大会已将
2005-2015年确定为
“生命之水
”国际行动
10年,将解决世界所有人的安全饮用水问题视为事关人类发展和人类尊严的紧迫性问题。
水,是人类和其他一切生物生存、繁衍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生态与环境最重要的制约要素,更是农业、工业和第三产业发展不可替代的资源,是经济发展的命脉。水资源状况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关系到国家安全和人类文明的兴衰,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将是中国实现经济大国崛起和民族复兴的战略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