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程建设标准与建设方案
1、工程建设标准
(1)供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或《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的要求。
(2)供水水量在水源丰富地区应满足每人每天
(3)用水方便程度。由于雷波县山高坡陡,人口居住相对较为分散,交通不便,工程物资运输困难,供水工程造价相对较高。集中供水工程尽可能供水到户,如投资不能满足供水到户,先建成集中给水点,以后再分步到户。
(4)水源保证率。严重缺水地区不低于90%,其他地区不低于95%。
2、工程建设方案
从水量、水质、当前、长远等方面,合理布局水源,保证水源的可持续性。尽量选取未被污染的出露泉水作为水源点,如工程就近无出露泉水,优选考虑无污染有充足水量的山泉、溪沟作为水源点,最后考虑在河流、湖泊、水库取水作为水源。因雷波县山高坡陡,都可以选取自流引水水源。在人口居住相对集中的地区,主要采取建集中供水工程的方式解决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在人口分散地区,采取建规模较小的集中供水工程结合分散式供水工程和微型水窖的方式解决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从长远利益和管理角度出发,供水工程尽可能的多解决一些人,规模适当的增大。
凡不能满足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或《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的原水,必须经过沉沙、过滤和消毒处理。对于工程净水方式,过滤采用人工冲洗滤料和普通快滤池或慢滤池,消毒采用人工投药的消毒池。凡浑浊度小于或等于3,色度小于或等于15的原水,不过滤,只作消毒处理。
水源有保证、经济发达、人口居住较为集中地区,建集中供水工程,居住分散的农户可建分散式供水工程。尽可能的供水到户,经济欠发达,农民收入比较低的地区,供水方式可暂先建到集中给水点,待经济条件具备后,再解决自来水入户问题。
五、规划布局
(一)规划分区
根据雷波县地形条件、经济条件、饮水安全问题类型的分布和水资源条件的相似性和行政区划,把雷波县分为四个区:Ⅰ区包括锦城工委、永盛工委和黄琅工委所辖的19个乡镇;Ⅱ区包括西宁工委所辖的5个乡镇;Ⅲ区包括马颈子工委、山棱岗工委、上田坝工委和莫红工委所辖的16个乡镇;Ⅳ区包括瓦岗工委和卡哈洛工委所辖的9个乡镇。
(二)分区规划
Ⅰ区饮水安全的主要问题是用水方便程度不达标、季节性缺水、水量不达标和少数饮用Ⅳ类水、污染水,饮用不安全水人口共38616人。“十一五”规划新建集中供水工程24处,分散式工程300处,解决12639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其中四类污染水1612人,细菌超标400人,水量不达标905人,方便程度不达标7083人,水源保证率不达标2639人。农村人口饮水安全普及率提高到%,较“十五”增长13.78%。Ⅰ区是雷波县经济较发达地区,交通相对较为方便,工程建设条件相对较好。
Ⅱ区饮水安全的主要问题是水质污染,细菌学超标和饮用未经处理的Ⅳ类水,饮用不安全水人口共5689人。“十一五”规划解决四类污染水1512人。Ⅱ区是雷波县水资源较为丰富地区,气候湿润多雨,经济较发达,交通相对较为方便,工程建设条件较好。“十一五”规划建设集中供水工程4处,解决1050人的安全饮水问题,建设分散式供水工程46处,解决462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Ⅲ区饮水安全的主要问题是用水方便程度不达标,饮用水铅超标和少数饮用未经处理的Ⅳ类水,饮用不安全水人口共29696人。“十一五”规划解决10742人,其中四类污染水243人,铅超标3317人,用水方便程度不达标7182人。Ⅲ区是雷波县经济落后地区,山高坡陡,交通不便,工程建设条件较差。“十一五”规划建设集中供水工程20处,解决7050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建设分散式供水工程320处,解决3692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Ⅳ区饮水安全的主要问题是用水方便程度不达标和少数饮用污染水,饮用不安全水人口共15299人。“十一五”规划解决5107人,其中四类水912人,用水方便程度不达标4195人。Ⅳ区是雷波县经济落后地区,山高、坡陡、路险,交通十分不便,工程建设条件较差。“十一五”规划建设集中供水工程8处,解决3000人的安全饮水问题,建设分散式供水工程134处,解决2107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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