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县位于四川盆地西南边缘,金沙江北岸大凉山东侧小凉山区,属康青藏高原东南缘与云贵高原的过渡地带,界于东经103о
一、农村饮水现状
(一)农村供水基本情况
1、农村人口饮水安全普及程度和自来水普及率
雷波县因特殊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和气候特征造成大部分农村人口饮水取水水量、方便程度、保证率极低,加之农村供水设施数量的严重不足和工程的老化、损毁严重,不能充分发挥其功能,农村大部分群众靠在河流、沟渠、塘库、湖泊、坑塘、山溪沟中取水,农村饮水安全普及程度极低。2004年底,全县农村饮水基本安全人数为123303人,仅占农村总人口的58%,农村饮水安全形势严峻。雷波县山高坡陡、水源匮乏,农村人口居住分散,修建农村集中供水(自来水)工程相对难度大、投资高。由于雷波县自然条件差,经济落后,财政困难,经费紧张,农民收入低,无力筹措大量的资金投入建设。仅在九十年代末和二十世纪初新建了一些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农村自来水受益人口29881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极低,仅为12.7%。
2、农村供水设施情况及供水能力
(1)集中供水工程基本情况
截止2004年,全县共建成集中供水工程98处(含自来水公司),水源全部为地表水,受益人口50556人;98处集中供水工程取水方式均为自流取水;有净化设施的集中供水工程4处,受益人口19843人,无净化设施的集中供水工程94处,受益人口30713人;水质定期检验的集中供水工程1处(县自来水公司海湾饮水工程),受益人口21703人,其中农村人口14441人。
全县集中供水工程供水到户的工程有31处,受益人口29881人;以集中供水点方式供水的工程有67处,受益人口20675人。自来水普及率为12.7%。集中供水工程大多分布在雷波县经济条件较好的锦城、永盛、黄琅三个地区。
根据县卫生防疫部门83年至84年对全县进行的水源卫生学调查及水质检测(包括5个自来水、3条沟水、湖水、凼水、井水)编制的《雷波县水质卫生学调查及评价》资料看,雷波县集中供水工程的水源水质良好,为1—2级水源,仅少量三级水,酸碱度较大,硬度较高,适宜作为生产用水和生活饮用水源。供水水质除县自来水厂外,其余工程全部超标;在雨季浊度较高,吃浑水现象较为普遍。从此次现状调查和抽样化验看,雷波县的集中供水工程在地下出露泉水处取水的水源水质良好。供水水质除有净化设施的县自来水公司供水工程、永盛供水站、杉树供水站和在地下出露泉处取水的箐口乡红岩村、卡哈洛羿子村供水工程等集中供水工程外其余工程大肠菌群全部超标。无净化设施的供水工程在雨季供水水质浊度较高,吃浑水现象普遍。松树乡联合村、山棱岗竹尔窝村、上田坝乡上田坝村等引地表水的管引工程供水水质浊度、色度较高,特别是到雨季更加明显,呈泥浆、豆浆水样;目前雷波县的集中供水除县自来水厂和杉树、永盛供水站外其余工程均未作任何净化处理。全县集中供水工程人均日生活用水量为
雷波县人口居住相对较分散,集中供水工程供水规模除自来水公司的供水工程(设计日供水量7000吨),其余均在180吨以下,大多是几十吨、几吨不等。自来水公司管理人员有60多名,按企业化管理运作。公司不具备水质检测能力,水质定期检验委托县疾控中心进行。水费采取抄表到户进行收费的方式,水价每吨0.82元,用水户自行维护产权属自己部分的管道。
日供水量在180至50吨的杉树、永盛、西宁供水站管理人员2~3名,基本上按企业化方式经营,由经营业主负责营运,在县物价部门核定的水价范围内抄表到户收取水费,水价为0.8元每吨。均不具备水质检验的能力,仅在建设初进行过水源水质化验,运行后未再进行水源水质和供水水质化验。用水户自行管理产权属自己的管道,水价的上调须召开听证会,并选取用水户代表参与。
其余的集中供水工程基本上无专职管理人员,有的由村、组负责管理,有的无人管理,存在吃大锅水现象,经营管理上未按企业化运作,收取很少一点象征性的水费,一些工程采取每年或每月受益户出很少我钱或粮食付兼职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工程确实损坏需维修的经费,有的工程未收水费仅在损坏无水可吃时,受益户大家凑点钱维修。无水质检验能力,从未进行过水质检验。工程遇自然灾害损坏,受益户参与投工投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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