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再生水安全性研究
尽管世界上许多国家具有废水再生回用的悠久历史,但在废水回用的安全方面,仍然很难定义和描述人们争论激烈的可接受的健康危险。当再生废水使用在人类可能接触到的地方时,其主要的健康危险来自生物致病菌,包括致病细菌、
寄生虫、原生动物以及肠道病毒。为保护公共卫生,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许多国家已经建立了再生水安全使用的基本条件和法规。
再生水安全性评价体系总体可以分为三大部分——感观与物理化学评价指标、致病微生物与病原体评价指标、毒理学评价指标。根据污水回用的目的和回用水域的功能,评价采用相应的水质标准与技术规范,因而指标体系也有一定差异。
美国各级政府都十分注重对回用水安全性的评价与科研监测工作。八十年代中期以来,随着回灌地下水和补充地表饮用水源的回用水量逐渐增长,美国政府及有关科研机构加强了对间接饮用的回用水卫生安全性的研究评价和跟踪测试。
我国目前城市污水回用处于起步阶段,尚没有国家统一制定的相关标准,再生水回用大多沿用的是各种景观用水和杂排水的标准,仅包括一些常规指标如氨氮、磷、大肠杆菌等,国内环境标准中尚没有针对大多数微量有毒污染物的环境标准,达不到保障奥运公园回用水安全可靠的设计目标。同时,处理过程(如加氯消毒)可能形成毒性更大或毒性特征不同的中间体,传统指标体系不能很好适应微污染等新问题。因此,迫切需要对再生水安全性进行深入研究。
2.再生水利用研究
2.1
典型深度处理工艺经济技术对比研究
城市污水深度处理的单元技术有:混凝沉淀、过滤、生物活性炭、石灰、臭氧、微滤、超滤、反渗透等。针对不同水质情况,可选择其中一种或几种组合,在选择工艺过程中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1)回用水的用途和目标水质;
2)工艺适用性和稳定性;
3)技术经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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