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生态人居建设的水系统特征
近年来,我国生态化居住社区的建设,正处在技术探索与局部示范的前期发展阶段。生态人居的建设对水环境系统合理性的要求更为突出,为了实现生态人居中水环境的建设标准,在全面分析生态人居水资源的基础上,力求生态人居的水环境系统具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1、生态人居建设的水资源分类
1) 上水(净水):来自城市自来水管网的生活、消防、景观用水;
2) 下水:生活污水、废水;
3) 中水:废水、污水经净化处理后并达到一定标准的回用水;
4) 雨水:可供区内地表渗漏和收集利用的自然降水;
5) 景观水:城市自来水、雨水、中水、地表水、地下水;
6) 直饮水:管道水、灌装水、户式终端净化水;
7) 废水:生活洗涤水;
8) 污水:冲洗粪便、垃圾的水;
9) 地下水:可提供居住区使用和调节居住区气候的地下水资源(其主要技术参数有水位、水质、水量等);
10) 地表水:可提供居住区使用和调节居住区气候的地表水资源(主要有河流、湖、塘、渠、湿地等)。
2、生态人居建设的给、排水系统建设原则
根据生态人居建设的水资源分析,其给、排水的基本原则首先必须要求在不占有其他环境生态资产的情况下,使区域内的水系统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因此,给水体系应包括上水(人工自来水)、雨水、地表水、地下水和达标的中水等。排水主要考虑多余的污水、废水和水安全系统的排水等。给水的来源与排水的去向基本上应实现有效循环利用,合理回归自然。这应是给、排水专业工程的责任和义务。
生态人居水系统建设必须从结构、功能及过程等层面对生活供水、污水与废水、雨水、景观水及其它自然水资源的循环、再生、美化进行生态系统合理性分析,并尽可能的利用生态工程技术,创造和恢复居住区的水生态活力,实现生态人居环境中水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与保护,重点强化以下几方面的技术措施:
1) 给水:生态人居倡导分质供水,合理利用可供生态居住区使用的水资源,包括人工水资源和自然水资源;
2) 污水、废水:在生态居住区内尽可能实施污水、废水的生物净化和相关的生态化处理方法,经净化处理后的中水尽可能回用于灌溉、杂用和景观水的补给;
3) 雨水:尽量将雨水合理的留在区内,以补充地下水和景观水;除洪水季节水安全处理外,生态居住区的日常雨水原则上不外排,并予以利用。
4) 景观水:要因地制宜,动静结合,完善景观水系统的自然和人工净化体系与产业和环境服务功能。
5) 自然水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地表水与地下水资源,包括自然降雨补给和就地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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