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应具备完善的标准修订系统,每隔一定时间对现行指标和指标值进行修订,以使其能够及时适应各种变化,包括人体健康、生物学、病理学、供水技术、水质科学、评价技术等多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
④增强标准指标体系的可操作性,避免以实验室所能达到的最低限值作为标准,使常规供水机构无法实现,从而导致标准值无法执行。
5 建议
目前《城市供水水质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共存,相互不兼容,同时供水企业的所有制权属不一,无法用统一标准或规范去参照执行。因此期望国家早日出台一个不分行业的全国性饮用水统一标准,让广大人民群众早日用上安全、放心、健康的水。
为保证供水水源保护区的管理,希望国家,不要把原水权属与供水企业分开,并为水源地保护的权属立法,使“水源-供水企业-用水”形成一个有机结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