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外城市水务管理经验分析
1.依法治水是城市水务协调发展的前提
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的水管理体制不尽一致,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水管理是有序的,即水的法律法规比较健全,社会各界都能严格遵守,一切水事活动依法办事。各国城市水管理的法制化程度和收费管理体系的完整性等因素的差异,决定了各国水价执行程序的不同,但多数国家能做到依法收取水费,违规受到处罚。在水管理体制上,管理职责明确、事权划分清楚,美、法等国把参与水事活动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的职责明确分开,各自在法律赋予的权限范围内充分发挥作用,若有越权或违法行为发生,通过法律手段予以纠正和处罚。
2.政府与民营机构联手是管理城市水务的较好模式
无论中外,传统的管水模式是:由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建设水设施并负责运营,但伴随的是缺乏竞争、效率低下导致亏损。当前绝大多数城市的供水系统仍然是由政府管理的,其结果大都不尽如人意。新的模式有私有化(如美国、澳大利亚)和特许经营,在水设施无法私有化的地方,所有权不变,把经营权交给私营企业(如法国),这样,可以引入竞争,提高效率。
3.既受政府控制又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符合水的资源特性
欧美国家虽然是市场经济,但根据水的资源特性,其供水机构管理和水价政策仍在政府的有效控制之内。美国和加拿大政府规定供水机构既不能盈利,也不让其亏损,因此在水价制定上以不盈利为原则,但必须保证投资的回收、运行维护管理和更新改造所需开支的自理。在制定水价时,把排水费、污水处理费、国家规定征收的增值税等也核算进去,水价太高,用户承担有困难时,国家再反过来补助一部分,起到调控作用。法国的流域水务局除负责流域水规划的审批和上报外,同时又作为流域综合治理的主要融资机构,代表国家接受地方省区上交的部分税款,然后根据需要投资新建水工程,通过更好地开发利用流域水资源为社会服务。
另外,发达国家现行的城市水管理中,非常重视投入产出,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供水机构在修建供水工程之前就将供水价格确定下来,并与用水户签订合同,用合同相互约束,政府不再干预。如英法两国将水资源开发经营作为一种产业,水务投资体制适应市场经济规律。水利基础设施可向政府贷款或向社会筹资,靠水费或售电支付利息和偿还政府贷款。水费标准随着市场经济通货膨胀指数浮动,各地区、各城市多少不一,各年度也有变化。各水公司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4.水质水量统一管理是城市水务管理的有效形式
城市水务管理比较好的国家如法国、英国、德国、荷兰,都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水资源的水量、水质真正做到了一体化管理。英法两国颁布一系列法令和制度要求水量水质并重,取水必须事先得到许可,污水必须经过处理,达到法律规定的水质标准才能排入河流或湖泊。最突出的一点是,城市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全部由一个部门负责。
5.大力发展节水是城市水务管理的重要环节
节约用水,是世界各国解决城市用水问题的共同方向。即便是在一些水资源丰富的国家,由于不堪承受污水处理的负担,近年来也在大力推行节约用水。1998年,美国环保局颁布了城镇公共用水的“节水规划指南”,对不同规模公共供水系统提出了不同的最低限度的节水措施和规划,并对供水企业制定了一系列的节水措施要求,如提供用户改装更换的成套节水器具,普遍安装水表,进行管网压力控制,供水记账,向用户提供信息和教育,进行用水审计,协助大用户分析用水的费用和有效性,提高绿化灌溉用水效率,制定干旱季节或紧急事故时的用水标准与法规等。
英国降雨量充足,水资源基本能满足居民生活和工农业需求。但考虑到近20年来水需求量一直保持平稳地增长,政府近些年来非常注重提高用水效率和减少水污染,提出保护水资源不仅是政府机构和企业的责任,加强公众对这一问题的关注也非常重要。为此,政府还将规定用水单位在有效利用水资源方面的义务,并通过调整取水许可证申请费用、鼓励许可证转让、帮助提供节水技术和方案、审核供水公司发展计划等措施,促使家庭、企业等提高用水效率。
6.水环境保护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
发达国家十分重视水资源保护,依法保护城市水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共同特点。在法国,所有超过2000人口的市镇都建有一个污水处理厂,城市的污水处理目前已达到95%以上。为进一步治理水源污染,法国政府已要求所有市镇都要在2005年以前,建立起符合欧盟标准的污水处理系统,对污水处理不能达标的地区,政府将不断增加征收水源管理费,以促进这些地区尽快达标,使全国的水源污染问题最终得到彻底解决。美国控制水污染的主要做法是严格限制污染型企业的发展,注重合理的工业布局,绝对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建立有污染的工业,大力发展污水处理厂。在濒海城市旧金山市,由于污水收集系统和污水处理厂修建年代较早,处理能力偏小,于是在下水道中修建了污水储存系统,在处理厂来不及处理时,将污水储存在涵箱中,以免直接排入海湾污染海洋环境。为保证供水水质,旧金山市和丹佛市将自来水集水区用国家购买的方式购买下来,对供水水源地采取了严格的保护措施。
发达国家十分重视水资源保护,依法保护城市水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共同特点。在法国,所有超过2000人口的市镇都建有一个污水处理厂,城市的污水处理目前已达到95%以上。为进一步治理水源污染,法国政府已要求所有市镇都要在2005年以前,建立起符合欧盟标准的污水处理系统,对污水处理不能达标的地区,政府将不断增加征收水源管理费,以促进这些地区尽快达标,使全国的水源污染问题最终得到彻底解决。美国控制水污染的主要做法是严格限制污染型企业的发展,注重合理的工业布局,绝对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建立有污染的工业,大力发展污水处理厂。在濒海城市旧金山市,由于污水收集系统和污水处理厂修建年代较早,处理能力偏小,于是在下水道中修建了污水储存系统,在处理厂来不及处理时,将污水储存在涵箱中,以免直接排入海湾污染海洋环境。为保证供水水质,旧金山市和丹佛市将自来水集水区用国家购买的方式购买下来,对供水水源地采取了严格的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