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科学性
战略环评制度产生于美国1969年的《国家环境政策法》。在上世纪70年代中期,欧美其他国家开始将环评的应用扩展到战略层次。1993年,欧盟发布文件规定,今后凡有可能造成显著环境影响的开发活动或新的立法议案必须经过战略环评。在亚洲,韩国环评法要求国家及地方政府在制定实施各种政策与计划时必须进行战略环评。日本出台了一整套“计划环境评价体系”,专门用于区域开发计划中的战略环评。
“发达国家大规模建设、快速发展阶段已基本结束,战略环评主要内容集中于土地利用、城市和区域空间规划、道路交通系统等方面,以优化完善环境为目标。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上升期,经济与环境的矛盾十分突出和复杂,未来发展的可变性很不确定。”陈吉宁说,我国产业结构偏向重工业,经济运行高消耗、高污染特征显著,城市快速扩张,规划处于不断突破的过程,区域协调机制、综合调控机制薄弱,未来发展情况更加复杂,因此,我国的战略环评在科学性上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从而影响了环评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他建议,目前,在战略环评方面必须将专家的观点向程序化、规范化再向定量化、客观化方向发展;开展国家、重点区域的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研究,为各类战略环评提供基础和关键信息的支持,为战略环评工作的推广提供必须的技术支持;建立几个国家规划环评研究中心,尽快形成较为完善的规划环评技术体系,强化能力和队伍建设;战略环评的最终选项是一项以科学为基础的政治决策,替代方案的设计是引导利益相关者偏好的关键,因此,必须多提供给决策者几个替代方案,达到“未来风险最小化”的目的。
战略环评专家咨询委员会成立
“战略环评体现了中国所处发展阶段的必然要求。”潘岳说,自2005年以来我国开展了战略环评试点工作,并取得了积极成果。内蒙古自治区通过战略环评在“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将经济增长速度由15%%下调为13%%,将煤炭产能由5亿吨调整为4亿吨,发电装机容量由6600万千瓦调整为5500万千瓦;大连市通过战略环评,提出要集中布局,整合资源,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并以自然岸线保护为核心,根据近岸海域环境容量统筹规划港口资源开发利用,促进了产业布局的优化和产业结构的升级;河南省平顶山市通过规划环评,提出在城市转型过程中要做好“增量”控制与“存量”调整的统筹安排,按总量分配产业发展指标,以减排污染促进产业升级,将落后产业清空、剥离,为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提供了可靠保证。
“但目前,战略环评工作还面临着认识不到位、制度不健全、基础不牢固等制约因素,很多地区和部门没有对战略环评给予应有的重视,致使空间布局混乱、产业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积重难返。”潘岳说,战略环评专家咨询委员会由来自经济、社会、环境、资源等领域的共39位院士和学者组成。这个委员会是环保总局开展战略环评的核心决策咨询机构,将审议各类开发建设规划环评文件,开展经济发展政策和各类规划的环境影响研究论证。
咨询专家组将首先对天津滨海新区、成渝经济区、广西北部湾地区、福建海峡西岸经济区等重点区域的产业布局问题以及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等重点行业的有序发展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其“十五”以来的投资、能耗、排污、治污等情况,预测其发展前景,使环保做到积极介入,超前谋划,切实增强在综合决策中的发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