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结论
6.1区域性供水模式的研究,是区域性经济迅猛发展的前提下,对供水企业深化改革的一项综合性研究成果。
6.2本文提出了两种模式,对于区域性供水集中管理的模式,具有广泛的推广意义,它有利于水资源的合理使用,它有利于供水企业服务水平的提高,它有利于水工业相关项目的发展;而区域性集中供水模式是在特定条件下形成的较好的供水模式,它又是区域性供水的高级模式,它虽没有推广的普遍意义,但它具有独特的优越性。比如成都地区采用了重力流方式的区域性集中供水模式后在规划的2010年供水工程中可节水10950万m3/a,可节电达2亿kwh/a。
6.3区域性供水模式是供水事业发展的趋向之一,但不是唯一的模式,决不应一刀切、一风吹,应因势利导,自愿联合。但政府部门在政策上应有所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