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环境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为及时、准确地获取环境监测数据,掌握我省环境质量总体状况及其变化,监督重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加强环境执法,应对环境突发事件,我省在“十一五”期间必须加大投入,全面提升环境监测、预警应急和环境监督等综合能力。
1、加强各级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一级站覆盖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全部监测项目,并依据环境管理工作的需要,拓展监测领域;二级站具备酸雨中全部离子组分、土壤农药、有机污染物的监测能力,覆盖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全部或部分监测项目;三级站配备基本的水质、大气环境监测设备。
2、完善全省环境空气和地表水质自动监测网络。省辖城市完善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推动县级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重点城市逐步开展CO、O3的自动监测;建设全省环境空气背景值监测站。完善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根据需要扩展监测因子。
3、建设省、市两级重大环境突发事件预警应急处置系统,配备污染物应急监测设备、防护设备及移动监测车。在现有全省环境信息网络的基础上,升级建设重大环境突发事件预警应急处置所需的数据传输、管理、分析和指挥系统。
4、省、市、县三级环境监察机构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积极推进12369环保热线及举报、受理系统建设。
5、建立省、市两级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立全省重点辐射源监控网络系统。
6、全省重点排污单位实现污染源在线监控。
7、初步建设生态监测系统;开展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卫星定位系统等技术的应用;组建室内环境污染、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机动车尾气等环境监测协作网络。
8、加强环境宣传教育能力建设。
五、重点项目与重点监控企业
根据“十一五”全省环境保护目标和主要任务,共确定六项河南省“十一五”环境保护重点项目,筛选出了全省环境保护重点监控企业,为完成重点项目并确保重点监控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约需资金投入总计400亿元。
(一)河南省“十一五”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全省“十一五”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包括: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项目约需2.55亿元;环境空气和地表水质自动监测网建设项目约需0.88亿元;重大环境突发事件预警应急处置能力建设项目约需2.35亿元;生态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约需0.53亿元;环境信息网络建设项目约需1.09亿元;环境执法监察能力建设项目约需1.64亿元;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约需0.27亿元;环境宣传教育能力建设项目约需0.72亿元。
上述8项能力建设项目总计约10亿元。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由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按照事权划分原则分别投入。
(二)河南省“十一五”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全省“十一五”期间新建省辖市污水处理厂11座、县级污水处理厂115座,改造和完善现有污水处理厂和管网,约需投资总计130亿元。
(三)河南省“十一五”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
全省“十一五”期间新建生活垃圾处理场113座,省辖市和县(县级市)全部建成生活垃圾处理场,约需投资总计50亿元。
(四)河南省“十一五”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建设项目
“十一五”期间,建成河南省危险废物处理中心1座;建成医疗废物处理中心16座。约需投资总计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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