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全省废水排放量为8.66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4.05亿吨,城镇生活废水排放量为4.61亿吨。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为34.37万吨,其中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13.44万吨,生活废水中化学需氧量20.93万吨;氨氮排放量为2.65万吨;石油类、氰化物、镉、铅等有毒有害物比去年有所降低。
三、声环境
城市功能区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继续保持稳定。各类功能区昼间噪声平均值超标18.2%~30.0%,夜间噪声平均值超标20.0%~81.8%。由于路况和交通管理措施的加强,在机动车总量快速增加的情况下,道路交通噪声水平并未明显增高。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扰民依然是市民投诉的热点。
1、功能区噪声
1~4类功能区昼间噪声超标城市数分别为3个、3个、0个和2个;夜间超标城市数分别为6个、5个、2个和9个。昼间声环境明显好于夜间。
2、道路交通噪声
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7.4分贝,比上年度下降1.2分贝,交通噪声质量略有改善。榆林市84.7%的监测路段超标,交通噪声污染比较严重。
四、固体废物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4797.30万吨,其中危险废物产生量7.91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1835.93万吨,综合利用率为38.18%;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682.89万吨,处理量2259.74万吨,排放量42.91万吨。
为加强对危险废物的控制,在礼泉建设的省级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已开工建设,汉中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和渭南医疗废物项目也进入项目实施阶段。
五、生态环境
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得到了加强,新增造林面积21.33万公顷,全省森林覆盖率37.26%,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及新农村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新建和升级自然保护区8个,全省自然保护区总数达到51个,其中国家级8个,地方级43个,总面积约104.6万公顷,占我省国土面积的5.2%,其中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已经占到全省自然保护区总数的84.3%;全省在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达到20个,其中杨凌示范区、宝塔区通过国家环保总局验收。启动了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建设示范村、点23个。
省政府印发了《陕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完善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提出了未来25年秦岭保护的目标;组织编制了《陕西秦岭北麓生态保护规划》,将对秦岭北麓的产业发展给以全面规范;加强夏秋两季的秸秆禁烧工作,制定了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点建设标准;启动了土壤现状调查工作。
六、辐射环境
省政府对辐射环境管理工作十分重视,在省环保局增设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处,加挂陕西省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局牌子,省级辐射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得到了明显加强。开展了辐射安全大检查和放射源普查,加强了对涉源单位的管理和放射源的建档登记工作,我省现有辐射工作单位327家,重点放射源应用单位40家,密封放射源3142枚,在用放射源2859枚,闲置放射源283枚。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46家。
全省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状况与上年相比没有大的变化,其监测值在正常辐射环境范围内波动,全省电磁辐射环境质量达标。污染源辐射环境状况在可控范围内。
措施与行动
1、确立规划,明确责任
2006年环保工作迎来良好开局。省政府批准实施了《陕西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召开了2006年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全省第八次环境保护大会,明确了“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部署。省长袁纯清、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省人大副主任陈再生、副省长洪峰同志到会并做重要讲话。省政府出台了《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省政府领导与各市政府领导签订了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和“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书,省环保局代表省政府与五大电力企业签定了二氧化硫削减任务书。
各地通过建设燃煤电厂脱硫设施,推广固硫剂、调整电厂燃煤、建设农村沼气工程、关闭重点排放行业产能过剩和严重超标排放企业,实施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加大运营监管等措施,实现了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年度削减目标。
2、突出重点,综合整治
围绕重点地区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大了区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力度。
全面实施渭河流域治理工程。组织编制了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完成了《渭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造纸行业排放标准》2个地方环境标准。针对造纸企业污染问题,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渭河流域造纸行业管理的意见》,关闭了56家造纸企业;在渭河流域开展的排污许可试点,发放排污许可证256户;咸阳东郊污水处理厂、西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5万吨/日。
在陕北开展了电石铁合金焦炭行业清理整顿和石油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关闭了171家违法污染企业、责令294家兰炭企业进行停产整改;清理整顿了石油开采环境污染问题,延安市建设清洁文明井场11087个,榆林市对污染防治设施不全的违法企业进行了重处重罚。
积极落实《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配合省发改委编制《汉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并实施,开展了皂素行业污染整治,关闭了30家违法皂素企业。皂素生产污染防治示范项目进入生产性中试。
继续开展铜川水泥企业污染治理。重点抓了210国道沿线和药王山周围水泥企业粉尘污染治理工作。通过“关小上大”、“拆立改旋”等措施,铜川市的水泥产量由原来的400万吨提高到1000万吨,但粉尘排放量从13万吨下降至6.3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2000余吨,区域大气质量明显改善。
3、确保饮水安全
重点抓了省政府批准的51个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了水质安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排查向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排放废水的各类污染源和建设项目,取缔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区内所有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重点检查了西安黑河、宝鸡冯家山、渭南沋河、铜川桃曲坡、延安王瑶水库的饮用水源保护区。编制完成了全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要求有关单位尽快制定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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