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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十一五”规划

时间:2008-03-03 来源: 作者:

5、水土流失范围广,强度高。全市现有水土流失面积445万亩,占总面积的32.6%,占全省侵蚀面积的6.5%。其中发生极强度以上水侵蚀的有38.5万亩,占全省的22.7%,是辽宁省水土流失严重城市之一。严重的水土流失造成耕地减少,土地沙化,河道淤积,水质、生态恶化,加剧水资源供需矛盾。

6、生态环境问题突出。全市水污染问题突出,鞍山市每年废污水排放量为2.68亿吨,其中南沙河0.68亿吨,杨柳河0.58亿吨,运粮河1.42亿吨,三条河流因承纳污水,已变成“红水河”、“黑水河”,无论枯、丰水期水质均为劣Ⅴ类,地表水污染又导致地下水质恶化,水污染有从城市向农村、从上游向下游蔓延的趋势。特别是杨柳河、运粮河沿岸水质越来越差,给城市供水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治污任务迫切而艰巨。鞍山市地下水超采严重。区域内有海城、铁西—西郊、太平三个地下水超采区,总面积137.4k m2,漏斗区中心静水位埋深,铁西为40m、海城为11m、太平为8.5m。由于超采,地下水位下降,造成供水效益降低。

7、投入机制不健全,缺乏稳定投资来源,水事管理关系没有全部理顺,水利建设滞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水利资金投入普遍不足,特别是县以下预算内资金严重不足,国家规定的配套资金不落实,有的甚至挤占国家水利资金。群众自筹资金往往项目都有明确的比例要求,而政策上不允许对农民自筹进行规定,导致水利建设资金不足。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对水利的需求越来越高。不仅要加大投入,而且要建立长期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在水事管理的体制上,城市用水、节水等管理职能还没有完全理顺,水利管理在很多方面还沿用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模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水利改革任重道远。?

二、“十一五”期间水利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国家新的治水方针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要求,鞍山水利在“十一五”期间,一是要继续建立完善水资源供给保障体系、防洪减灾保障体系、水生态环境保障体系、水行政法律规章体系、水管理服务体系等五大保障体系。二是要满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对水利的重大需求,加强水利公共服务的战略职能,提高防洪减灾能力、水资源供给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重点解决好鞍山大都市及县级城市的防洪、供水及生态环境问题,为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城市现代化发展提供服务。三是要为农村饮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提供基础设施和保障,通过新建、更新、改造,加快农村水利建设,为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创造条件。四是要通过改革体制、转变机制、应用现代科技建设节水型社会,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全面节约、有效保护、综合治理目标,走上可持续发展的现代水利之路。?

(二)发展目标?

1、防洪减灾建设目标。“十一五”期间鞍山市防洪减灾建设目标主要包括河道防洪、城市防洪和防汛调度指挥系统三个方面。河道防洪分大河和中小河,并根据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标准。大河堤防防洪标准:辽河为100年一遇,保证流量为5000m3/s;浑河、太子河、大辽河、绕阳河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保证流量分别为4000m3/s5050m3/s8795m3/s1340m3/s。并兴建两处大河蓄滞洪区,分洪流量分别为2500m3/s2000m3/s。中小河道堤防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重要河段为20年一遇。城市防洪标准:南沙河城区段为100年一遇,保证流量为2430m3/s;杨柳河、运粮河为20年一遇,保证流量分别为866m3/s223 m3/s;海城河、东洋河城区段为50年一遇标准,保证流量分别为3780 m3/s4350 m3/s;鞍山市区小时降雨40mm、日降雨200mm不成灾。防汛调度指挥系统建设要实现数字化、信息化、自动化。

2、水资源建设目标。一是在水资源管理体制上要实现城乡水务管理一体化,实现供水、用水、排水、污水处理、雨水利用和中水回用等环节的统一协调,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水资源统一管理。二是要完善供水水源保护措施,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供水保证率,实行“优水优用,劣水劣用”,实现分功能供水和洪水、雨水、污水资源化。通过兴建引细入鞍、大伙房输水工程及中水回用,解决鞍山市2010年用水问题。三是要实现鞍山市节水型社会建设2010年的各项指标: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到120 m3以下,工业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90%以上,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降到15%以下,生活节水器具普及率城市达到90%以上,城市生活用水量每人每天240以下,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污水处理回用率达到50%以上,城市计划用水率达到96%以上。?

3、农村水利建设目标。农村饮水要基本解决全市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解决农村饮水困难人口40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要达到55%以上。农田灌溉实灌面积要达到143万亩,节水灌溉面积达到56万亩,节水灌溉率达到59%以上。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1以上。涝区建设要完成排灌站更新改造50座,出口排涝能力达到10年一遇标准。农村小水电建设,装机总容量达到21120kw。民营水利工程将占农村水利工程的三分之一以上,水利工程建设将以市场为主体。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每年完成土石方4000m3,投资4亿元左右。

4、水土保持与水生态建设目标。到2010年,全市要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05万亩,治理率达到30%以上。城市水土保持建设项目治理方案编报率达到90%以上,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率达到90%以上,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率达到90%以上。要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新辟水源区必须严格控制取水量,确保采补平衡。原超采区在“十一五”期间,减少开采量0.25亿m3,采取替代水源等办法,逐步恢复平衡。供水水源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要达到100%。城区消灭劣Ⅴ类水质。湿地保护,要恢复台安大麦科湿地自然生态。?

(三)2020年水利规划目标分析与测算?

1、防洪体系建设规划目标。大河堤防工程,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完成全部主要险工险段的整治,堤防及堤防管理达到国家规定的二级标准。分洪、蓄滞洪区建设达标,形成完整的避险逃险体系。中小河道治理全部达到10年一遇以上标准,界河及重要堤段全部达20年一遇以上防洪标准。城市防洪,全部达到国家规定设防标准,形成较完整的城市防洪工程体系。防汛调度指挥系统实现完全现代化。

2、水资源及供水建设规划目标。兴建石湖水库和引石入鞍工程,开发西部平原地下水源,为鞍山市区增加年供水能力7亿m3以上,保证鞍山市经济发展和生活用水需要。要通过兴建中央堡水源、红土岭水库解决海城市的用水问题。通过开发地下水源,解决台安县的用水问题。通过建设节水型社会、水资源保护、加强取水、用水管理等综合措施,为全地区提供一个供水安全、生态安全的和谐环境,以支撑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全面实现鞍山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指标,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至100 m3以下,工业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95%以上,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降至8%以下,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100%,污水处理回用率达到70%以上,城市计划用水率达到9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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