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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十一五”规划

时间:2008-03-03 来源: 作者:

11、引石入鞍工程(储备项目)。引石入鞍工程包括水库工程和引水工程。水库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大洋河支流哨子河中下游岫岩县红旗乡牌坊村,距岫岩镇约40公里。水库设计坝高61,坝长428,总库容7.16亿立方米,兴利库容6.24亿立方米,建成后计划向鞍山年供水4亿立方米,向岫岩县城年供水0.3亿立方米。引水工程,用小荒沟水库做反调节库,在石湖水库以上14公里赵虎沟建取水工程及加压泵站,将水输送到小荒沟水库,然后从小荒沟水库通过自流将水送到鞍山市大孤山水厂,经水厂送到各用户,全线比降为1/1200。“引石入鞍”工程计划工期为6年,总投资需26.99亿元,其中建石湖水库需9.87亿元,建小荒沟水库需2.67亿元,输水管线及加压泵站需14.45亿元。?

(三)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重点项目规划?

规划目标:实行水土保持分区治理。?

1、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建设。包括鞍山市的东山风景区、二一九公园、千山风景区、千山区的汤岗子镇、唐家房镇、大孤山镇、,东鞍山镇、宋三镇、宁远镇;海城市的三家堡自然保护区、九龙川自然保护区;台安县的新华、富家、达牛、新开;岫岩县的三家子镇、石庙子镇、汤沟镇、黄花甸镇、苏子沟镇、朝阳乡、大营子镇。总面积2474.88平方公里,占鞍山市总面积的26.76%,水土流失面积948.64平方公里,占本区总面积的38.33%。该区森林覆盖率较高,水土流失面积小、侵蚀强度弱。植被状况和整体景观较好,但因人为活动频繁,极易造成水土流失,破坏景观。该区要严格控制森林采伐、开矿、开荒等建设活动,加强对蚕场、柴场及矿区的管理,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和监督力度,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制止人为因素引起水土流失。 ?

2、水土流失重点监督区建设。包括城市建成区、矿区;即千山的齐大山镇、千山镇、大孤山镇、东鞍山镇;海城市的矿点、石场、建筑土地等比较集中的地区;台安县的西平林场;岫岩县的牧牛乡、韭菜沟乡、大房身乡、偏岭镇、岫岩镇的兴隆办事处、哈达碑镇、石灰窑镇。总面积1799.43平方公里,占鞍山市总面积的19.46%,水土流失面积807.647平方公里,占本区总面积的44.88%。该区主要特点是人口密度大,是工商业区及居民生活区域,人类活动剧烈,生产开发建设项目多,水土流失强度大,造成的危害和影响既直接又严重,是水土保持的重点监督区。该区采取的主要水土保持措施是对生产建设项目严格执法监督,严格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制度;坚持一切生产建设项目必须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新建开发建设项目,没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保持方案不得审批立项;在建项目,没有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必须限期补报水土保持方案,并严格按方案施工,方案实施率达100%。对局部水土流失较严重的地区要加强治理。

3、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建设。包括城市河道治理区和城郊小流域治理区;千山区包括东鞍山镇、汤岗子镇、唐家房镇、千山镇、大孤山镇、齐大山镇;海城市包括需治理和治理后不合格的小流域;台安县包括新台、桑林、洪家、桓洞、西佛、台安镇;岫岩县包括前营子镇、龙潭镇、新甸镇、杨家堡镇、洋河镇、哨子河乡、岭沟乡、红旗营子乡、岫岩镇和岫岩县的雅河办事处。总面积3426.41平方公里,占鞍山市总面积的37.05%,水土流失面积1259.47平方公里,占本区总面积的36.76%。由于自然和历史原因,该区水土流失严重,已严重影响人们生产、生活、城市景观及城市安全,制约国民经济发展。根据其自然、社会及水土流失特点,该区应加大治理力度,治理与监督结合。首先,要组织各方面的力量,以小流域为单元,坚持“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其次,应加强监督管理,杜绝人为不合理活动加剧水土流失发生。规划项目有: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新建项目),规划投资20000万元;矿山水土流失恢复治理工程(储备项目),计划投资6000万元。?

(四)农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规划?

规划目标:“十一五”期间,鞍山市要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解决农村饮水困难人口40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要达到55%以上;灌溉方面,到2010年全市节水灌溉面积要达到56万亩,节水灌溉达到有效灌溉面积的39%,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1以上;涝区建设要完成50座排水站的维修改造和田间配套工程建设,使出口排涝能力达10年一遇标准。规划项目5项,分别为:?

1、鞍山市农村饮水改水工程(新建项目)。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十一五”期间解决40万人饮水问题,其中海城12.5万人、台安10万人、岫岩10万人、千山7.5万人,规划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争取国家补助11000万元、地方配套9000万元。

2、鞍山市排灌站更新改造工程(续建项目)。“十一五”期间规划更新改造排灌站50座,并对水工建筑物及田间配套工程进行维修改造,投资10000万元,其中争取国家补助7000万元、地方配套3000万元。?

3、鞍山市节水灌溉与示范项目(新建项目)。“十一五”期间全市规划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0万亩(海城7.5万亩、台安5万亩、岫岩2.5万亩、千山5万亩),规划总投资8000万元,到2010年全市节水灌溉面积发展到56万亩。其中节水示范项目1.5万亩,投资1500万元。

4、鞍山市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新建项目)。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十一五”期间要对通江子、新华等4个中型灌区进行重点节水改造,通过对渠道及渠系建筑物续建配套改造,以达到节水、提高农业灌溉用水利用效率的目的。规划总投资6400万元,其中争取国家补助1000万元、地方配套5400万元。

5、农村小水电站建设(续建项目)。新建岫岩吴家卜水电站一座,总装机容量1200KW,设计年发电量390KW·h,投资1200万元;规划古龙电站更新改造,装机250KW,设计年发电量76.9KW·h,投资360万元。规划总投资1560万元。?(五)水利科研项目(新建项目)?

共有4项,包括灌区改造中的节水灌溉技术研究、河道整治工程中的新材料研究、生物工程技术在矿山水土流失恢复治理中的应用研究和地热水资源评价。规划总投资1593万元。

五、投资估算与实施计划?

(一)投资估算?

全市“十一五”期间,规划安排重点水利工程项目20项,总投资31.66亿元。其中“十五”期间结转续建项目11项,投资19.09亿元;“十一五”期间拟建项目9项,投资12.57亿元。投资来源拟申请中央投资10.11亿元、省市配套18.65亿元、贷款3.79亿元。按建设内容分,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方面4项,投资5.22亿元;防洪除涝及防汛指挥支持系统等方面9项,投资20.34亿元;水保生态建设方面1项,投资2亿元;农村水利方面5个项目,投资3.95亿元;科研1项,投资0.16亿元;此外,规划还安排了储备项目8项,估算投资38.62亿元,纳入远期规划项目库。?

(二)资金筹措与实施计划?

本规划建设项目按其功能和作用分为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三类。投资来源将按照工程类别安排资金渠道。防洪、农村水利、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程,主要体现为社会效益,多属公益性项目,资金来源以各级政府的投入为主。本规划中资金来源分为国家补助和地方自筹两部分。其中申请国家补助10.11亿元,省市地方配套22.44亿元,分别占31%69%。年度计划实施,除少数项目有特殊要求外,一般按均衡安排。其中2006年投资8.32亿元;2007年投资5.28亿元;2008年投资7.19亿元;2009年投资6.24亿元;2010年投资4.6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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