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系统对减排工作承担着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责。如何履行好职责、服务于政府减排目标的完成,需要务实解决好减排工作的基本问题。根据我国环境法律法规、国情以及近年来推进减排工作的情况,环保系统急需务实解决好以下3个方面的基本问题。
深化基本认识增强减排决心
(一)对当前推进减排工作面临形势的基本认识
推进减排工作是在党中央、国务院对减排工作高度重视、减排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的形势下进行的;是在产业结构和环境质量现存问题十分严峻的形势下进行的;是在现有环保工作体制、机制、法制、能力等方面尚存较多问题的形势下进行的;是在长期以来重经济、轻环保的发展惯性尚未得到根本扭转的形势下进行的。环保系统既要坚定对减排工作统一监督管理的信心,又要充分认识到完成减排任务还十分艰巨。
(二)对减排考核内容及减排成效评判标准的基本认识
总量减排考核内容包括3个方面,即总量减排目标的完成情况及环境质量的变化情况;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减排措施的落实情况。
总量减排成效的评判标准包括4个方面,即环境保护从宏观战略层面切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机制是否建立;经济增长方式是否得到转变;环境质量是否得到改善;环境监管能力是否得到加强。考核内容、评判标准是环保系统对减排工作统一监督管理中系统设定政府减排目标和责任、渐序推进减排工程的依据和任务来源。
(三)对推进减排工作的体制和机制的基本认识
推进减排工作的体制是各级人民政府对减排工作负责;推进减排工作的机制是环保部门对减排工作进行统一监督管理,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作为长期以来制约环保工作落到实处的重要问题,体制不顺、机制不畅在总量减排工作推进中也同样存在,突出表现在:一些地方政府对减排工作负责实际变成了环保部门对减排工作负责;各相关部门对减排工作分工负责实际变成了环保部门对减排工作的统一负责。一个地区总量减排工作未完成,在很多情况下是污水处理厂建设不到位、管网不配套,是关停取缔落后产能结构减排任务未完成等原因造成的。而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取缔关停企业等的责任主体并不是环保部门。
环保系统对减排工作统一监督管理的基本任务,就是要使地方政府对减排工作负责的体制“顺”起来;使环保部门对减排工作进行统一监督管理,各相关部门对减排工作分工负责的机制“畅”起来。
要使体制“顺”起来,关键是将减排指标纳入地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之中,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之中,纳入对地方政府考核的目标责任之中;关键是将减排指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地方政府尤其是主要领导提拔重用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
要使机制“畅”起来,关键是要将本地区产业结构和布局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定位和现存落后产能的问题、环境质量达不到功能区要求的问题理清楚;关键是要依据上述问题将减排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向地方政府说清楚;关键是要将与减排相关的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列清楚,通过减排目标责任制落实到部门、地方政府和企业头上。
环保部门对减排工作进行统一监督管理,就是通过行政、法律、经济和科技等综合手段的运用,使推进减排工作的体制“顺”起来、工作机制“畅”起来,以实现减排工作地方政府有压力、部门有任务、环保有地位。
实现总量减排各部门分工负责机制的顺畅,当务之急就是要解决相关部门分什么工、负什么责的问题。各部门分工负责,各自牵头完成总量减排负责承担的任务,就是各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就是各部门的重要政绩来源。相反,减排任务不完成,相关部门也同样会被追究责任。减排指标是“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
建立并完善减排工作五大体系
在明确推进减排工作的体制、机制后,要务实研究和采取行政、法律、经济和科技等综合手段,理顺减排工作的体制、健全减排工作的机制,以确保减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总结近两年来减排工作开展的情况,应尽快建立并不断完善减排工作的五大体系。
(一)减排的组织领导体系要成立以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和下级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要强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总量办)的职能和能力建设。环保部门要为政府当好参谋、提好建议,争取总量办成为给定编制、确定级别、明确职责的常设机构。加强总量办职能和能力建设有助于环保部门对减排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促进减排工作的体制、机制顺畅。加强总量办职能和能力建设也是落实国务院总量减排考核要求、提高减排监管能力建设的实际行动。
(二)减排的目标责任体系要拟订各级政府减排目标责任书、相关部门减排目标责任书和重点企业减排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内容要细化、量化、分值化、可考核化,要做到项目名称、削减目标、减排数量、完成时限、验收标准、所占分值、责任单位等各项内容明晰而具体。
减排目标责任书需每年签订,除以往的上下级政府、企业签订外,当前,地方政府尤其要与相关部门签订减排目标责任书,以解决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机制不畅问题。地方政府未与相关分工负责的部门签订责任书,不利于部门减排职责和任务的明确,不利于地方部门减排分工负责机制的顺畅,不利于相关部门系统内对减排工作的统一计划和部署。
地方政府与相关部门签订减排目标责任书,在当前要着重落实发改部门结构减排的主体责任、落实建设部门对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监察部门对地方政府和部门完成减排工作行政效能监察的主体责任、落实电监部门对电厂脱硫设施建设监管的主体责任、落实环保部门对治污设施运行依法监管的主体责任、落实统计部门对减排核定提供经济社会等相关统计资料的主体责任等。减排已成为国家战略,组织部门要研究出台减排工作完成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宣传部门要负责对减排工作进行舆论监督。
推进减排工作体制机制顺畅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落实减排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体制,环保部门对环保工作进行统一监督管理、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机制是国家环境法律规定的,环保部门在对减排工作进行统一监督管理中务必保持清醒的认识,要树立信心、加强能力、统筹谋划、科学设计,通过政府目标责任制形式,将减排目标任务以政府名义落实给相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实行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减排工作负总责。
(三)减排任务完成的保障体系地方政府和减排领导小组要出台推进减排工作的有关意见和办法,明确减排工作的重要意义、总体目标、重点工程、推进机制和保障体系。在保障体系建设中尤其要注重建立、健全减排工作的政策法规体系、行政推进机制、多元投入机制、科技支撑体系以及社会宣传教育体系等。
环保系统在促进保障体系建设中,也要将自身能力建设的保障措施纳入体系之中,使之成为政府意志,以提升环保部门对总量减排工作统一监督管理的能力。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中国水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水务发展战略国际研讨会指定网站 国际水协会中国委员会工作网站
全国中长期科技发展十六项专项之一、中国十六大中长期重点专项 - 中国水体污染防治重大专项发布网站
技术支持:沃德高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3-2011 版权所有 京ICP备12048982号-4
通信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城科会办公楼201(100835) Email:water@chinacitywater.org Fax:010-88585380 Tel:010-88585381版权所有: 水世界-中国城镇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