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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06年环境质量公报

时间:2008-04-28 来源: 作者:


   
自然保护区截至2006年底,全区已建各级自然保护区190个,面积达1322.6万公顷,占自治区国土面积的11.2%,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1个,面积332.7万公顷;自治区级55个,面积745.7万公顷;盟市级31个,面积43.5万公顷;旗县级83个,面积200.8万公顷。全区85%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85%的野生动物种群,60%的高等植物群落,30%的天然林,40%的河流、湖泊、沼泽湿地,以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物种的主要栖息地和珍贵树木的主要分布地得到了有效保护。
   
年内,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了自然保护区执法大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各自然保护区的监管水平。2006年,我区达里诺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被授予全国环境保护系统自然保护区管理先进集体。
   
生态示范区全区已建成生态示范区36个,面积3332.7万公顷,占全区面积的28.2%,其中国家级15个(国家正式批准的8个,试点7个),面积3200.9万公顷;自治区级21个,面积131.8万公顷。
   
生态评价工作取得新进展
   
内蒙古生态环境监测站依据国家环境监测总站下发的《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通过对2000年和2004年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分辨率30米)的分析,以及进行实地核查,初步摸清了我区土地利用/覆盖类型的基本情况。我区2004年生态类型分布为:草地类型面积50.03万平方公里,占全区面积43.76%;未利用土地类型面积28.51万平方公里,占24.94%;林地类型面积17.81万平方公里,占15.58%;耕地类型面积12.23万平方公里,占10.70%;水域湿地类型面积4.43万平方公里,占3.87%;建设用地类型面积1.33万平方公里,占1.76%。以旗县级行政辖区、县级市辖区为基本研究单元,对全区生态环境状况进行评价,评价等级为优的县(旗、市)有8个,占全区总面积的14.34%;为良的县(旗、市)有26个,占27.87%;为一般的县(旗、市)有40个,占28.40%;为较差的县(旗、市)有10个,占8.66%;为差的县(旗、市)有3个,占20.72%
   
生态环境存在问题就总体而言,我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已取得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不少问题。由于我区大部分区域属干旱半干旱地区,特殊的地理环境决定了其生态系统的脆弱性,极易受气候波动的影响,局部的生态状况仍很脆弱,还很不稳定,形势不容乐观,主要表现是:(1)植被总量不足,森林覆盖率偏低,沙害尚未根本遏制,草原退化面积占50%以上,亟待恢复和重建,荒漠化土地也有待加速治理;(2)近年来,国家虽然加大了对生态建设的投入,但就我区而言,重点工程任务与需治理的面积仍然很大,生态投入还远远不足;(3)保护生态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在一些地区还未得到根本解决,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仍然存在,如违禁放牧、超载过牧现象依然严重等;(4)部分资源开发区生态环境问题十分突出,矿山开发、道路建设等工程造成生态破坏面积增加,项目区生态功能衰退,生物多样性面临威胁,恢复植被任务艰巨;5)旅游开发区的生态环境承受压力增大,景区生态环境质量下降,三废污染问题显露。因此,我区的生态保护和建设依然任重道远。
   
六、气候变化与自然灾害
   
气温2006年,内蒙古自治区年平均气温在-4.5(图里河)~10.0℃(额济纳、吉兰太)之间,同常年比,年平均气温正常到偏高12℃。
   
降水年总降水量在16(拐子湖)~548毫米(小二沟)之间。与常年相比,全区除局部地区正常外,其余大部分地区偏少到显著偏少,但冬季全区大部正常到偏多。
   
气候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冬季降雪频繁、冷暖多变,春季出现风沙、气候干燥,夏末高温酷暑,使流感增多,给人体健康带来不利影响。
   
气候对农业的影响春季我区中西部地区无有效降水,局部地区沙尘较多、较强,影响春播。夏季多种气象灾害对农作物影响较大。初秋大部地区受霜冻灾害影响,造成东部偏南局部地区粮食减产;后秋温高少雨,利于晚熟作物生长。
   
气候对畜牧业的影响冬季东北部降雪频繁,低温持续时间较长,对牧区接羔保育、牧事活动影响较大。春、夏季降水偏少,牧草生长受阻;夏季中西部阶段性伏旱使牧草提早进入枯黄期,影响牧畜膘情。初秋大部地区出现霜冻加干旱,影响牲畜抓秋膘、打贮草;后秋气温异常偏高,利于青贮饲料成熟、收晒。
   
气候对水资源的影响全区大部降水偏少,中小型水库总蓄水量不足常年一半。中西部偏北及东部部分地区旱情严重,塘坝干涸、河流断流,人畜饮水困难。
   
主要天气气候事件
   
干旱冬季东部地区气温高,前期降水少,土壤墒情差。春季中部偏北地区、东部大部地区出现了春旱,其中锡林郭勒盟东部、兴安盟南部、赤峰市北部为重旱。夏季全区大部地区旱情发展、持续。秋季阿盟南部、乌海市、乌兰察布市、赤峰市和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降水偏少,属于重干旱地区。
   
大风、扬沙、沙尘暴全区出现了11次大范围的大风、沙尘天气,中部地区出现了强沙尘暴,大风、沙尘天气仍然集中在春季。
   
暴雨、洪涝、雷暴、冰雹春季主要出现在中西部地区,夏季暴雨、洪涝、雷暴、冰雹天气多次发生,其中东部地区较重。
   
霜冻9月全区大部分地区相继出现严重霜冻灾害,部分地区出现冰冻,为近二十年最早的一次,比历年平均值偏早222天。
   
白灾20061月,巴彦淖尔市局部出现暴雪,是近几年同期极为少见的。9月赤峰市部分地区出现了历史同期未有的特大暴雪。
   
高温4月我区中西部大部地区出现高温天气,8月上旬全区大部气温异常偏高,特别是偏北地区更加明显,与19712000年同期值相比,大部地区偏高34℃。
   
森林、草原火灾2006年春季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牧区、牙克石林区及锡林郭勒盟东乌旗等地分别发生了草原、森林火灾,损失严重。
   
七、环境保护工作专栏
   
专项行动插入图片0902006年继续在全区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专项行动由自治区环保局、发展改革委、经委、监察厅、工商局、司法局、安全监管局、广电局等八个部门联合组织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总队。主要开展的行动有: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此项检查全区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4439人次,对威胁水源安全的违法排污企业(项目)进行了查处,确保了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对自治区各盟市的工业园区、经济园区的环境保护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出动环境执法人员548人次,抽查26个工业园区和经济园区,239家企业,通过检查,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提高了对工业园区规范管理的认识水平;对全区2000年以来的建设项目进行执法检查,全区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6647人次,对检查中发现的238个违法建设项目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对晋陕蒙宁交界地区的电石铁合金矿热炉清理整顿,按照国家联合检查组反馈意见要求,自治区环境保护局研究制定了《关于电石铁合金企业环境保护验收基本要求》,对未通过验收的电石、铁合金企业全部予以停电、停产整改,对所有电石铁合金矿热炉进行改造,遏制了直排、偷排,解决了无组织排放问题。专项行动已连续进行四年,通过规范企业行为,以环境优化经济,达到了促进地区产业结构调整、防止污染反弹的预期目的,区域环境质量得到了改善。
   
环境法制当年实施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有1402起,处罚金额1247.1万元;当年结案的环境行政诉讼案16件,环保局胜诉16件。共办理完成有关环境保护的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237件,办结率100%。当年发布的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有1项,即《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环境保护部门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部署和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年内梳理了执法依据,梳理后并经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确认的行政许可依据有14项,行政处罚依据190项,行政征收依据1项;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人员和委托执法人员进行了严格的培训和资格认证,从多方面加强部门自身执法管理,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我区包头市环境保护局年内被评为全国环境政策法制工作先进集体。
   
污染控制与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污染治理投入,全区环境污染治理本年完成投资总额99.87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污染源治理投资额31.20亿元,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额68.67亿元。污染源治理,全区当年完成限期治理项目972项;关停并转迁污染企业507家。执行三同时制度,插入图片038全区设立建设项目4017项,其中,项目审批管理权限为省级的322项、地市级776项、县级2919项。其中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项目数3455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际执行率为:省级项目96.9%、地市级项目88.8%、县级项目84.1%2006年,建成投产项目2297项,其中应执行三同时的建成投产项目有2276项,实际执行率99.4%,执行合格率87.5%。实际执行三同时项目的项目总投资额375.9亿元。为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能够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准确的分析、预测,科学的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自治区环境保护管理部门通过组织专家对评价报告进行技术评估,加强了对评价报告书的质量管理,年内对约200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评估,对其中12份不符合要求的报告书要求重新编制。按照先规划环评、后项目审批的原则,对鄂尔多斯大路煤化工基地等13个工业园区开展了规划环评。征收排污费,征收排污费作为我国环境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促进排污单位的污染治理、筹集污染治理资金、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等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06年通过加大征收力度,扩大排污费的开征面,全区征收排污费3.32亿元,比2005年增长31.7%;征费户数17616户,增长5.5%。其中,30万千瓦以上的火力发电企业征收二氧化硫排污费1.28亿元,比2005年增长了56%。预防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的部署,年内对化工、石化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进行了排查,确定了重大危险源,基本摸清我区化工、石化建设项目重大危险源的分布情况,并依此编制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一定程度上预防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对上市公司的环境保护审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完成了对我区上市公司的年度审核工作,并对3家拟上市公司、1家重组上市公司的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审核结果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环保总局。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是减少资源消耗、降低废物排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切实改变不少地区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状况的有效途径。目前,发展循环经济已在全区形成共识,各地的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已先后展开,先期被列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的企业、园区如包头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包头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乌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和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已在实施清洁生产,节能降耗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可观的经济和环境保护效益。2006年被自治区政府列为自治区第一批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的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初步形成了以盐、煤化工为主导,精细化工、有机原料、电力、建材等相配套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带动上、下游70个配套企业各具特色共同发展,集群优势明显;通辽市科尔沁开鲁工业园区充分利用本地丰富的玉米资源,初步构筑起玉米深加工循环经济产业链;鄂尔多斯鄂托克经济开发区(棋盘井区)形成和正在发展煤矸石中煤煤泥综合利用产业链和煤矸石粉煤灰氧化铝(水泥)两大产业链。呼和浩特托克托工业园区依托当地丰富的玉米资源和大唐托电充足的电力供应,正努力打造玉米深加工和生物制药两大产业链。与此同时,我区各开发区通过实施企业小循环、产业大循环,大力推行节能降耗,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废弃物利用领域逐步拓宽,降低了对物质资源的消耗,减少了污染物排放量,改善了园区的生态环境。环境友好企业创建工作取得进展,2006年,华能伊敏煤电联营公司、内蒙古乌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神华补连塔煤矿3家企业被自治区政府命名为内蒙古自治区环境友好企业,并被推荐为国家级环境友好企业。清洁生产作为现代工业生产中资源消耗减量化、废弃物再利用化和无害化的污染预防生产方式,已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重视。我区依据国家《清洁生产促进法》,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标准或者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依法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监督实施清洁生产方案。为引导企业加快实施清洁生产,2006年自治区经委和自治区环保局确定了65户污染物排放超标的企业,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组织实施清洁生产示范项目,我区呼和浩特炼油厂、包头稀土高科、河套酒业3家企业被列入国家环保总局陶氏化学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启动实施内蒙古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启动实施内蒙古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行动的目的在于围绕新农村建设的需求,有效控制农村环境污染,改善农村生产与生活环境,切实解决农村脏、乱、差的问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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