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06年环境质量公报
时间:2008-04-28 来源: 作者:
环境科技与环保产业据自治区科技厅统计,近年来全区有
28项科技创新成果和专利技术应用于生态治理和可持续发展,创造出数百亿元经济效益以及巨大的生态效益。自治区环境保护系统的环境保护科研工作也取得了较好成绩,
“十五
”以来,完成
60余项科研项目,其中
5项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在研究项目中有
4项为国际合作生态保护研究项目,均取得良好效益。目前正在进行的国际合作项目有:中国内蒙古与俄罗斯赤塔洲共同监测和保护额尔古纳河项目,以及中韩环保合作生态环境恢复示范村项目。环境保护科学普及方面,
2006年结合科技三下乡活动,积极开展农村牧区环境保护科普活动。为使各行业的环境管理与国际接轨,继续积极推进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技术咨询和有机食品认证技术咨询工作。年内继续开展销售环保产品企业资质认证工作。进行了全区环保产业调查,全区现有环保产业单位
215个,职工
7161人,
2006年完成产值
34695万元。
环境监测近年来,我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取得成效,目前全区已有
14个城市(
12个盟市政府所在城市及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和声环境质量监测,其中
9个城市实现了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每日报送数据,
2007年争取实现其他
7个城市(根河、额尔古纳、牙克石、扎兰屯、阿尔山、霍林郭勒、丰镇)也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和声环境质量监测;全区进行例行监测的河流有
66条,湖库
17个,按月或水期进行监测,其中黄河、额尔古纳河建有
3个水质自动监测站,按周报送水质监测数据;开展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的城市有
13个,按月进行监测;沙尘暴监测站点有
21个(其中在建
4个),负责及时报送全区沙尘暴监测数据;辐射监测站点
3个,负责全区辐射环境监测;各级监测站负责对辖区重点污染源进行监测;由自治区、盟市及主要城市环境监测站组成的应急监测网负责对辖区内发生的污染事故进行应急监测。
2006年度,全区各级环境监测站提供水环境、空气环境、生态环境、声环境、辐射环境监测数据以及沙尘暴监测、污染源监测有效数据约
23万个。公众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获得我区主要城市的空气质量日报、预报
,通过互联网(内蒙古环境保护局网页
www.nmhbj.com)获得我区主要城市的空气质量日报和周报以及声环境质量报告、重点流域水质周报和月报、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状况公报。
2006年在全区开展了环境监测质量年活动,通过人员培训、练兵、考核上岗和加强对监测数据的审核管理,提高了监测队伍的人员素质,使环境监测管理更为科学、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方面,为全面及时准确的把握全区生态环境本底,
2006年重点开展了全区生态环境质量遥感监测与评价,完成了
2000年和
2004年两个年度的全区遥感影像解译、实地核查、数据提取等项工作,分析结果表明,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基本稳定,总体变化不明显;开展区域生态环境状况调研工作,摸查调查区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演变,调查矿山开采等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情况,获得的第一手资料,为各级政府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决策提供了依据;继续开展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评价指标和监测评价方法
”的制定工作,目前已初步完成。对申请绿色食品企业和绿色食品续展企业产地进行监测与评价,对促进自治区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起到了积极的支持作用。
环境保护规划和调查年内完成的环境保护规划有《内蒙古自治区
‘十一五
’环境保护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与科技发展战略规划》(
2006—2010年),
“内蒙古自治区
4个重点流域的
‘十一五
’水污染防治规划
”(黄河流域、松花江流域、西辽河流域、海滦河流域);《内蒙古自治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正在制定的规划有《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成了对
15个城镇(区)的城市(区)规划环境保护方面的审查。正在进行的全区性环境保护调查工作有: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城市地下水污染调查
”、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
”、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生态环境现状调研
”。
环境信访当年环保部门接待群众来访
1796批次,收到来信
7733封,其中
:反映大气污染、噪声污染、水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的分别占
42.9%、
39.6%、
5.7%和
7.4%;反映化学品农药化肥污染、生态环境破坏、辐射及其它污染的占
3.8%;有关环境保护的建议和发明等占
0.6%。当年来信、来访处理率为
95.9%。全区
48个
“12369环保热线
”年内受理
9703起环境问题咨询和环境污染举报电话,处理
9703起
,处理率
100%。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插图
1-42006年,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传播环境保护知识和提高公众环境意识为重点,开展了以下各种形式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在加强新闻宣传方面,通过在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设置
“人与自然
”、
“纪念
6?5世界环境日
”、
“内蒙古环保世纪行
”、
“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
“纵横
118环境保护专题
”等宣传栏目,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环境保护知识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环境热点问题;全年在盟市级及盟市级以上媒体累计刊(播)发各类环境保护稿件
3156篇;全区环境保护刊物发行
4865册;全区举办环境保护社会宣传活动
70余次,其中:自治区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了纪念
“6?5”世界环境日、
“4.22”地球日、
“3.15”消费者权益日环保执法检查,环保世纪行采访活动,
“保护母亲河行动
”,
“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维护内蒙古环境安全
”展览、
“倡导绿色生活共建美好家园
”展览,
“全区党政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巡回宣讲
”,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有奖知识竞赛等各类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
15次,全区约
16万余人次参与了活动。以举办环境保护专题讲座、形势报告会、培训班等形式对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旗县环保局长、环保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教育,当年受教育达
4000多人次。以提高中小学师生和社区居民的环境意识,培养良好的环境道德和参与环境保护能力为重点,继续开展绿色创建活动。截至
2006年底,全区已有
9所
“绿色学校
”受到国家表彰,
169所学校被命名为自治区级绿色学校,
700所学校被命名为盟市、旗县级
“绿色学校
”,
26个社区被命名为自治区级
“绿色社区
”,其中包头市锦林社区受到国家环保总局的表彰。在全区开展了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活动,我区赤峰市锦山镇和通辽市鲁北镇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镇。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全区各界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加强,关心并参与环境保护的群众越来越多。
2006年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被国家环保总局授予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称号。
机构、人员目前,全区
12个盟市在机构改革中均单独设立环境保护局,
101个旗县区政府编制序列单独设立环境保护局的有
97个。年末,全区共有县及县以上环境保护机构
285个,其中省级
8个,地市级
61个,县级
216个;年末实有人数
4115人,其中省级
207人,地市级
1240人,县级
2668人。
八、环境保护目标
插图
-52006年
12月
27日,第五次全区环境保护大会在呼和浩特市隆重召开。会议指出,
“十五
”期间,我区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全区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地区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重点流域的水污染状况得到缓解,主要城市的空气质量明显改观。同时,也要看到,我区环境保护方面长期积累的问题并未根本解决,而新的问题又在不断产生,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会议指出,分析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是有的地区、有的干部在保护环境的问题上思想认识仍然不到位。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重当前利益轻长远发展,重生产设备投资轻环境保护投入的倾向不同程度地存在。二是经济增长方式粗放,产业层次还比较低,工业结构以重为主,能源资源消耗高,排污总量较大,还没有从根本转变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粗放增长方式。三是执法监管比较薄弱。环境保护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违法不究的现象还比较突出,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尚未很好解决。会议指出,加强环境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和谐内蒙古、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目标任务的必然要求;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树立正确政绩观的必然要求。各级要充分认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环境保护放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加快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会议强调,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着力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污染治理,切实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二是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创造良好自然生态环境。三是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从源头上减少对环境的破坏。会议指出,
“十一五
”时期,自治区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是:到
2010年,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得到明显加强,重点流域、区域和城市的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恶化状况明显好转。全区
90%以上的重点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达标;
60%的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超过
292天,重点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
7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70%;在
2005年基础上,全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
25%左右,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消减
3.8%和
6.7%;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
20%以上,自然保护区面积稳定在全区面积的
13%以上,确保辐射安全。为实现上述目标,
2007年全区环境保护需完成的目标和开展工作如下:
主要污染物减排插图
010主要污染物减排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统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而制定的重大举措。
2007年,在自治区
GDP增长
15%的前提下,全区主要污染物排放削减目标为:二氧化硫减排
8%以上,化学需氧量减排
3%以上。二氧化硫减排的主要措施:火电企业,(
1)确保已安装脱硫设施机组的正常稳定运行,发挥其脱硫效益;(
2)淘汰和关停运行效率低、单位能耗高、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小机组
50台,总容量为
97.6万千瓦;(
3)加快未脱硫机组的脱硫改造;(
4)新建的燃煤火电机组必须同步建设脱硫设施,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行;(
5)认真落实自治区确定的节能
5%的要求,非电力企业减少燃煤消耗量、实施脱硫措施;城镇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加大集中供热面积。化学需氧量减排的主要措施: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根据
“十一五
”规划,全区拟建城镇污水处理厂
38个,
2007年拟建
10个;加快工业园区(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速度;要求排放废水的企业必须安装废水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行。为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顺利进行,切实改变污染源监测、环境执法、统计能力薄弱的局面,
2007年计划实施的项目有: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项目,所有国控重点污染源在
2008年底前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加强自治区、盟市两级污染源监测现场采样和测试能力;强化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项目,提升环境监察执法机构核查能力;环境统计基础和信息传输能力建设项目,提高统计数据储存、传输和共享等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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