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巩固和深化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报告
时间:2008-04-28 来源: 作者:
三、今后想法和努力方向
荣誉只能代表过去,
“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工作,只有逗号没有句号。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建设
“生态长春
”的重要举措,作为打造
“平安长春
”的重要保障,作为构建
“和谐长春
”的重要内容,摆上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战略地位,以
“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为宗旨,以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适宜居住创业的环境友好型城市
”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部署,按照
“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强化法制,综合治理;依靠科技,创新机制;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的基本原则,努力推动环境保护实现历史性转变,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总的思路是: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着力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倡导生态文明,强化环境法治,调动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改善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把我市建设成为人与自然和谐、适宜居住创业的环境友好型城市。
我市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是:到
2010年,全市城乡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单位
GDP能耗下降
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
10%,森林覆盖率达到
21%。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
8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
100%;烟尘控制区覆盖率保持
100%,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稳定在
340天以上;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
7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0%以上;生态保护和建设得到加强,农村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一是按照生态功能要求调整区域发展布局。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结合全市实际,构建区域开发新框架和产业优化新布局。确定中心城市生态经济区、东部农林生态经济区、中部绿色产业生态经济区和西部农牧生态经济区,积极推动区域生态经济优化发展。
二是按照环境保护要求优化经济结构。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坚决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严格控制化工、造纸、冶金、建材、印染等重污染行业的项目建设,防止重污染项目由城市向农村转移。强制淘汰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
三是按照节约型社会要求发展循环经济。制定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循环经济体系。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使用为核心,在重点行业、领域和工业园区开展循环经济试点,通过企业整体改造,推广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在汽车、建材、电力、食品加工等行业重点抓好一批循环经济骨干企业,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两个国家级开发区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到
2010年,每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下降
30%,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率达到
80%以上,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
85%以上。
(二)重点解决事关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
一是以水源地保护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切实加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管,坚决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按照《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要求,将重点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快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完成南部污水处理厂及各县(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完成伊通河城区段的综合治理、串湖湿地治理和重点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到
2010年,日污水处理能力要达到
90万吨,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
80%以上;县(市)污水处理厂要全部建成投产。松花江出境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各县(市)和双阳区主要水体出境断面水质分别达到相应水质功能区标准。
二是以综合整治为重点,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继续加快城市热化、电化、气化工程建设,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改善城市燃料结构,减轻城市大气煤烟型污染。加快热电联产和区域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完成热电一厂搬迁、热电二厂扩建工程,新建热电三厂,改造供热管网。城区淘汰
10吨以下分散供暖锅炉,各县(市)逐步淘汰
4吨以下供暖锅炉。热电厂及二氧化硫排放大户要安装脱硫设施,控制二氧化硫排放量。
三是以强化监管为重点,加强危险废物与辐射环境管理。加大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力度,确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对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等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督。加强在用放射源安全监管,实行放射源身份管理制度,严格电磁辐射设施及其活动的审批和监管,对电磁辐射环境污染进行限期整治。
四是以农村环境保护为重点,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深入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
“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
”为目标,着力解决畜禽规模化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村屯
“脏、乱、差
”等突出环境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加快生态示范区建设,争创国家生态县(市)区,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
(三)加快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完备的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市县两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整合区级环境监测站,形成科学的监测体系,实现监测装备现代化、监测技术科学化和数据传输网络化。启动环境在线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实现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新建的重点排污企业和城市污水处理厂,必须安装自动监测设备。
2008年,重点国控断面和县(市)交界断面实现水质自动监测。到
2010年,市级环境监测机构要建立完善的常规监测、应急监测、随机监测和在线监测系统,县级环境监测机构具备常规监测能力,全市形成统一的环保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处理和信息发布体系。
二是建立先进的环境应急体系。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加快建立统一领导、分类管理、条块结合、分级响应的环境应急体系。建立县级环境应急网络,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搞好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地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三是加强环保队伍和能力建设。要充实环保执法力量,完善监督管理机构,不断提高环保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2010年前,市环境监察机构的执法装备能力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县(市、区)级环境监察机构的执法装备能力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四)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一是积极推进地方环境立法。加快环保地方立法,制定《长春市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和《长春市居民连体楼开办餐饮娱乐业管理办法》。实施地方环境立法项目储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发展循环经济、生态功能区管理、重点行业环境管理等方面的立法调研,适时纳入立法计划。
二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
“三同时
”制度。充分发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优化作用,坚持
“多还旧账,不欠新账
”、
“以新带老
”的原则,通过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
“三同时
”制度,促进原有问题解决,控制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三是全面推行排污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以环境容量为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据,积极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禁止无证或超总量排污,确保河流水质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
2007年底前,对重点行业和重点排污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
2008年底前,完成所有排污单位许可证发放工作。
四是完善环境保护投入机制。充分运用财政贴息、投资补助、收取污染处置费、安排前期经费等方式,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投向环境保护事业,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运用经济杠杆促进排污单位治理污染。研究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和生态恢复治理责任机制,实行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促进生态恢复。
五是营造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强化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重点企业负责人的环保知识培训。深入开展创建环境友好企业、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和全民环保科普活动。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大力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以环境补偿促进社会公平,以生态平衡推进社会和谐,以环境文化丰富精神文明。加强环保公益宣传,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大正反两方面典型的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环境保护事业,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推进我市环境保护事业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