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体规划
时间:2008-05-19 来源: 作者:
(2)水质状况:据我县卫生防疫部门提供的有关河流水质检测资料,我县西宁河、西苏角河、消坑沟等河流及各支流(猴儿沟除外)和泉水、山泉水、溪水的水源良好,为1—2级水源,仅少量三级水,酸碱度较大,硬度较高,对工农业及渔业生产无影响,适宜作为生产用水和生活饮用水源。但矿山采矿废水及城镇生活污水、垃圾、人畜粪便、农药化肥污染较大,主要表现在水中含的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的数量较多,超过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部分水质感观性状指标亦不合格。西苏角河猴儿沟下游铅超标。西宁河沙沱乡政府所在地的水样化验结果,细菌总数,大肠菌群严重超标;西苏角河支流猴儿沟水样化验结果,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超标,铅超标严重;西苏角河下游道班水样化验结果,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较上游增加,铅含量减少,但仍然超标。这就很明显的看出,矿山采矿废水及城镇生活污水、垃圾、人畜粪便、农药化肥污染,主要在水源的中上游,故水源的水质好,下游的水质差。堰沟水、坑塘水质较河流、溪沟水质更差,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都超国家标准上百倍,说明我县境内干、支流及地表水的水质污染严重。如作生活饮用水需经净化消毒处理方可饮用。
2、饮用水源保护状况
我县的农村人畜饮水工程主要以乡规、村规、民约或其它方式,在水源地周边保护区内禁止设置生活居住区或修建禽畜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禁止堆放垃圾、粪便、废渣或铺设污水管道,严禁使用剧毒农药,限制和禁止有害化肥的使用,大力推广沼气池,全面进行改水改厕,普及科学施肥、施药知识,倡导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等,以保证水源安全、持续利用。
(三)、农村供水发展历程及取得的成就
1、农村供水发展历程
从85年以来,政府想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在国家、省、州的大力支持下,先后扶持我县粮棉布以工代赈资金、工业品以工代赈资金、粮食以工代赈资金和州小农水、农发资金用于解决乡(镇)、农村人畜饮水问题。由于受当时的资金和技术原因限制,97年以前建设的工程均为小型集中供水和分散式供水工程,很多是几户、十几户管引工程和户办的微型水窖。由于工程规模小,建设标准低,建设简陋,只是解决农民有水吃的问题,很多工程供水得不到保证,水质达不到要求。98年以来,特别是十五期间我县共投入资金400多万元,建成日供水量在20立方米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30多处,分散式饮水工程1000多处(每口微水窖算一处),主要以集中供水方式,修建了西宁、杉树、永盛、溪洛米祛里等一批日供水规模在20立方米和解决人口在200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工程的供水保证率、供水水质、水压等得到了保证。而且在工程建设中积极推广运用了PE、PPR、双层PE等科技含量高的新型管材,工程技术措施日臻完善。
2、“十五”以来农村饮水工作成就(典型成功案例)
“十五”期间我县规划新建乡镇集中供水工程20处,分散式供水工程1000多处,解决1.02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省、州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十五”期间我县共投入资金348万元,建成日供水量在20立方米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23处,分散式饮水工程1000多处(每口微水窖算一处),解决了1.5112万人的饮水困难。2001年至2004年共投入资金250多万元,其中国家投入资金168万元,受益群众自筹82万元,主要以集中供水方式,修建了西宁、杉树、永盛、溪洛米祛里等日供水规模在20立方米和解决人口在200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解决了0.84万人的饮水困难。
2004年至2005年我县共投入资金98万元,建设日供水量20立方米以上集中供水工程8处,分散式供水工程200多处(每口微水窖算一处),解决了0.6712万人的饮水。
我县近年建设的集中供水工程较多,其中以永盛供水站解决饮水问题较为成功,现将其经验与做法总结如下:(1)基本情况:永盛乡是我县十年九旱的严重干旱地区之一,境内降雨量偏少,且分布不均,同时受金沙江“梵风”效应的影响,日照强,蒸发量大,气候异常干燥,境内山脉起伏大,山高谷深,水源奇缺,人畜饮水十分困难。每年的11月到次年的4月,人民群众饮水都要到1至2公里外去排队背水,出现了农业生产与吃水争劳动力的怪现象。机关干部没有劳动力的买水喝,每桶3元钱。严重的阻碍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为彻底解决该乡新建、槽田村及工委、乡机关的饮水困难,我局投资43.94万元,群众自筹2.8万元,于2003年12月动工兴建了永盛供水站,2004年5月投入试运行。工程新建取水池二处各1m3,调节池一处2m3,清水池一座100m3,管理房12平方米。安装铺设管道9110米,其中PEΦ50输水主管2550米,配水管网2820米,入户管道3740米。解决了永盛乡新建、朝田两村233户,1572人(包括工委机关、乡机关)的饮水困难。该工程实行集中供水,供水到户,一户一表的管理模式,供水站水源为石关门泉水和狮家埝塘泉水,两处合二为一,水量十分充足,供水保证率达95%以上,通过取水沉沙,净水池过滤,水质经县疾控中心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2)典型做法:一是班子健全,责任落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州对人饮工作的“四个要求”,即在认识上有更高要求,在设计方案上要求更高标准,在质量上有更严的要求,在管理机制上有更新的要求。县、工委、乡政府均组建了工程实施领导小组,由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协调服务工作,严把工程进度关。同时永盛乡与县政府签订责任书,明确了任务、层层落实了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团结协作的良好格局,为工程顺利实施奠定了的基础。二是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工程顺利实施。永盛供水站建设项目工程计划总投资46.74万元,其中中央补助28.74万元,地方配套15.2万元,群众自筹2.8万元(安装入户管道)。为确保自筹资金到位,乡、村干部通过召开村民、组民大会,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受益群众踊跃集资;县财政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也为工程配套了资金,保证了工程顺利开工建设。三是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措施,保证质量。在项目实施中,严格贯彻执行《四川省农村人畜饮水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农村供水工程技术要点》及国家计委、水利部联合下发的计农经[2002]1322号文《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人畜饮水解困工程的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从工程选点、规划设计、技术要求、施工方案、资金管理、工程施工等都制定严格的措施,为确保工程质量,县水利局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此项目的技术指导,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等工作。同时推行项目承包制、管材采购招标制、工程质量和行政领导负责制,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邀请招标的办法,落实了相应的承包人和管材供货厂家。在水池、房建、管道安装等工程的建设中,由于各项工程措施落实较好,保证了工程进度、形象和质量。四是确定合理的水价,规范水费收缴。为充分发挥永盛供水站的作用和效益,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推动我县水利事业的持续建康发展达到“以水养养水,以工程养工程”的目的。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根据使用性质,按农村居民生活用水、经营性用水分类定价原则;通过县物价局召集乡村两级干部、用水户代表和工委机关单位、县纪委监察、县水利局、县人大经济文卫科、县政府办、县政务中心的代表召开水价听证会。为合理确定永盛供水站的供水价格奠定了基础,经县物价部门核定和政府批准,永盛供水站生活用水水价为0.8元每吨,经营性用水为1.0元每吨。工程经营者必须在物价部门核定的水价范围内征收水费,经营行为接受水利部门和当地政府的监督。五是建立权责明确的工程管理体制。根据《国务院体改办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精神,为明确永盛供水工程的产权,落实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确定责任主体,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人。我县将永盛供水站20年的经营权面向社会公开有偿竞价出让,由买受人(高价获得经营权的竞买者)依法负责工程管理、维修、运营,在县物价部门核定的水价范围内收取水费,达到“以水养水、以工程养工程”,建立供水工程良性运行机制,搞活经营权、落实管理权,明晰工程所有权,落实工程管护责任的目的。改制回收的资金全部作为水利配套经费,用于水利工程建设。
(四)基本经验
水源保护:我县的农村人畜饮水工程主要以乡规、村规、民约或其它方式,在水源地周边保护区内禁止设置生活居住区或修建禽畜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禁止堆放垃圾、粪便、废渣或铺设污水管道,严禁使用剧毒农药,限制和禁止有害化肥的使用,大力推广沼气池,全面进行改水改厕,普及科学施肥、施药知识,倡导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等,以保证水源安全、持续利用。
前期工作:为保证实现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目标,在结合我县农村人畜饮水现状的基础上,科学编制了《雷波县农村饮水“十五”规划》。并在实施中进一步完善、细化,根据上级批准的可研报告和投资计划编制实施方案,将项目落实到村、组、户,严格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技术标准实施。
资金筹措:制定扶持政策,多方筹措建设资金。农村人畜饮水工程是农村小型基础设施,投资量较大,回收期长,收益低,甚至只有社会效益。因此,在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投入的基础上,坚持群众自筹和政府扶持相结合的投资政策,以政府扶持资金为引导,按工程大小采取“三个一点”(即国家补助一点,县上补贴一点,群众自筹一点。),“国家补助为辅,群众自筹为主”,群众自办等多种形式,广泛吸收社会各界资金投入农村饮水工程建设。
工程建设管理:一是班子健全,责任落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州对人饮工作的“四个要求”,即在认识上有更高要求,在设计方案上要求更高标准,在质量上有更严的要求,在管理机制上有更新的要求。县和项目所在工委、乡镇政府均组建了工程实施领导小组,由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协调服务工作,严把工程进度关。同时项目乡镇与县政府签订责任书,明确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团结协作的良好格局,为工程顺利实施奠定了的基础。二是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措施,保证质量。在项目实施中,严格贯彻执行《四川省农村人畜饮水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农村供水工程技术要点》及国家计委、水利部联合下发的计农经[2002]1322号文《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人畜饮水解困工程的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从工程选点、规划设计、技术要求、施工方案、资金管理、工程施工等都制定严格的措施。为确保工程质量,县水利局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项目的技术指导,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等工作。同时推行项目承包制、管材采购招标制、工程质量和行政领导负责制。
建后管理:我县规模较大的杉树和永盛供水站均由县水利局组建供水管理站进行工程前期的运营管理,在理顺管理后采取有偿竞价出让的方式出让工程经营权,落实工程的管理权、搞活经营权,充分发挥工程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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