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一是健全重点企业监管网络。对占全省污染负荷85%以上的726家重点企业,强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设立环境监督员,预计今年年底前726家重点企业可全部实现自动在线监控。实行环境信用分级管理,将综合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开,并纳入银行征信系统,分别实行不同的信贷政策,强化对企业环境行为的经济制约和社会监督。
二是完善执法监督机制。省政府出台了《河北省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赋予环保部门现场封存和暂扣权。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污染减排的通知》、《关于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政策防范信贷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省环保局制发了《关于落实“三严”要求强化环境执法的意见》,就项目审批、供水供电、土地占用、证照办理、金融信贷等明确了各自职责和具体要求,进一步健全了多部门联合把关、共同推进的污染减排工作机制。三是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以重点污染企业、重点流域以及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为重点,组织开展了环境隐患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环保重点案件后督察活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集中治理了一批饮用水源安全隐患、重点行业污染和工业园区环境违法问题,共挂牌督办各类企业214家,停产整治110家。
我省污染减排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面临的形势依然非常严峻,特别是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不仅要削减存量,还要控制增量,实现“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十分艰巨,需要付出更多更大的努力。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控增量。加快调整产业结构,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产业。严把节能环保准入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要求的新建项目一律不审批;对节能减排设施不完善的一律不准投产;对重点地区和行业,严禁新上高能耗、重污染项目。二是治理存量。一方面,加快推进钢铁、煤炭、建材等行业整合重组,进一步提高差别电价和排污费标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坚决关闭重污染企业;另一方面,抓好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工程治理,大力推进“双三十”节能减排、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加强督导检查,加密调度频次,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三是严格执法。尽快制订监督管理相关规章,推动出台《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深入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严格依法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查重罚。四是完善机制。建立有利于污染减排的市场投入机制,完善落后产能市场退出机制、污染减排“以奖代补”机制和绿色信贷政策,加大生态补偿金收缴力度。五是落实责任。健全考核体系和奖惩制度,对完成任务的及时兑现奖励,完不成任务的严肃追究责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行为,在全社会形成环保减排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