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潜江市政府结合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现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进一步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开发区、工业园区以及重点行业的环境整治力度。对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长期超标排污、偷排、直排、存在重大环境污染隐患的企业,依法停产整治或关闭;对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事件、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环保部门可采取临时封堵排污口、封存污染设施、停产整治等应急措施。对未完成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环境违法行为突出的地区、行业,实行“区域限批”或“行业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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