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发展牺牲河流,发展起来后发觉喝一口干净的水都难,发展的吊诡在一瓢淡水河水中显露无遗。
为应对饮水压力,1998年惠阳花费近4亿元,铺设了20多公里的管道,将自来水厂的取水口搬到了西枝江,淡水河从此被彻底抛弃。
目前,淡水城区的水价是物价局依据惠阳西枝江引水工程的投资及核定自来水公司成本确定的,居民生活用水2.70元/立方米,工业用水2.75元/立方米,从2005年12月1日起,由自来水发展总公司随水费代收生活污水处理费,具体标准为:居民用水每立方米0.30元;工业用水每立方米0.50元。
这个水价从1999年开始到现在已经执行了10年,“实事求是地说,此水价刚施行的那几年确实偏高,而目前虽然相对不高,但却对自来水公司造成了每吨水0.125元的亏损。
也正因为如此,说起淡水河污染问题时,自来水厂和环保局的工作人员总是在“唠叨”:如果淡水河没被污染该多好?如果淡水河能治理好又该多好?
这又何止是淡水河边人的慨叹?
第一次跨界共识的流产
治污跑不过排污有共识还缺方案
治理谈何容易。
治理首先要面对的难题就是协调深惠两市进行治污。
早在1993年,淡水河的污染问题已经引起了广东有关方面的重视。根据广东省政府当年下发的《广东省跨市河流边界水质达标管理试行办法》要求淡水河上游龙岗河、坪山河的交接标准在1995年达到III类。而如今,不要说III类,连V类标准都没有达到。劣V类的水质,让淡水河治污可望而不可及。
联合治污,首要问题是协调,协调的首要问题是达成一个对现状和治理方案的共识。
在1998年10月,深圳和惠州市级层面曾就淡水河治污达成了第一次共识,两市环保局在省环保局的牵头组织下,共同制订了《淡水河流域污染源调查整治工作方案》,并共同委托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对淡水河流域的污染源进行调查。
有意思的是,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的调查结果并非各打五十大板,而是认为淡水河污染的主要根源在于深圳。调查结果显示,深圳市的污水总量和COD总负荷分别占淡水河流域的95%和94%,主要污染来源于城镇生活污水,其次是皮革、电镀、印染洗水工业和养殖废水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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