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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 水污染绝不能越治越重

时间:2009-05-06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一则报道令人吃惊!作为湖南的母亲河,湘江及其流域重金属污染的后果越来越严重:湘江流域内4000万人口的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鱼类大幅减少,数千亩的农田不能耕种。

湘江并非个例。全国水功能区达标率仅为41.6%,地下水年均超采228亿立方米。不少河流开发已经远远超过限度,一些地方有河皆干,有水皆污。长期形成的高消耗、高污染的发展模式,已引发河水断流等一系列生态与环境问题。水危机步步紧逼。

如何应对水危机?在日前举行的第三届长江论坛上水利部部长陈雷说,我国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划定水资源管理的“三道红线”:明确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明确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明确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坚决遏制用水浪费。

在水资源问题的背后,既有历史包袱沉重、投入不足等客观原因,也有一种耐人寻味的利益较量:是要眼前利益,还是要长远利益?特别是在“扩内需”的大背景下,如果一些地方政府急功近利,放宽环境保护标准,被砍掉的污染项目可能死灰复燃。

道理谁都明白,但现实中,一些地区不顾自身的水资源条件,盲目发展高耗水、高污染项目。一些缺水的城市也热衷于建设大草坪、水景观等耗水工程。还有一些地方甚至为违规项目大开“绿灯”,水污染怎能不越治越重?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需要建立高效的管理体制,根本改变水资源的过度开发、无序开发和低水平开发的现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水环境承载能力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真正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必须牢固树立生态理念。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既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需求,也要维护河湖的健康。

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必须要提高公共财政投资的效率和效益。水利项目大都以社会公益性为主,投入主要来自国家财政资金,迫切需要积极探索和完善水利项目的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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