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地下水污染调查显示水污染有多重
时间:2007-02-13 来源: 作者:
为实现这一目标,中国地质调查局将组织开展一系列工作:查明水文地质条件;系统调查我国主要地下水开发区和具有开发前景地区的地下水水质与污染状况;进行地下水质量、地下水污染、地下水系统防污性能评价;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治和保护区划;建立地下水水质和污染空间数据库;提出地下水水质与污染动态监测网优化方案。
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开展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黄淮海平原、松辽平原等地区及31个省会城市的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工作,完成重点地区地下水污染防治和保护区划;第二阶段将在中西部主要城市、主要平原(盆地)区进行,完成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和保护区划,建立全面地下水水质与污染预警系统。
为配合这项工作,中国地质调查局已制定了《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规范》,从野外调查、采样与测试、评价与区划等各个方面作出了明确的具体规定。同时,还举办了多期培训班,对项目主要技术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购进了一批先进仪器设备,对实验室分析测试也作出了严格的要求,以确保调查数据的科学公正和可靠。
地下水污染,防重于治
地下水一旦污染,治理起来决非易事。这是因为污染物不仅会污染地下水体,还会被含水介质(砂、黏土)吸附。2004年,一位日本专家估计,全日本污染重点场地达40万处之多,如果全部进行处理,需要10兆日元以上,从经济角度考虑,这样做的可能性基本没有。因此,防止地下水污染,才是釜底抽薪之计。文冬光认为,我国当前应着重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加强防治地下水污染的宣传、教育,让社会公众和各级政府了解地下水污染的危害性和防治的重要性。
——制定完善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通过法律控制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是非常必要的,尤其在工业化国家中,这种必要性尤为显著。文冬光认为,这一点可以参照发达国家的做法。在美国、欧洲一些发达国家,土地利用变更之前,必须进行所在区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评价,只有符合规定质量标准的才可进行土地转让和项目建设。这种做法可以约束企业的污染行为,培养其保护环境的自觉性。
——尽快查明全国地下水污染状况,制定和实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切实保护地下水资源。近期应重点完成东部城市密集区、重要经济区(带)、重要城市的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和防治规划的制定。
——解决污染物排放无序问题,做到先处理再排放。由于地下水污染治理的难度大、时间长、费用高,因此保护地下水免受污染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切断污染源。城市主要的污染源是废水、废液和垃圾。在发达国家,这些都是经过处理后再排放的,而在我国,不少城市依旧是直接排放、填埋,对地下水构成严重威胁。
——尽快建立全国地下水污染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实现对重要饮用地下水源水质的实时监控。加强地下水污染机理和防治技术的攻关,建立一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示范工程,为今后大规模实施地下水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方法和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