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水价又有新动向。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对此解读说,“城市供水价格是终端水价,要综合考虑上游水价等众多因素。我国将在审核供水企业运营成本、强化成本约束基础上,适当提高城市供水价格。”
仅仅一月前的11月6日,国家发改委向全社会公布《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该办法送审稿将于本月底完成并上报国务院,这是城市水价改革的重要一步。马凯主任此番发言,更是将城市水价改革置于“明年国家深化经济社会领域体制改革”的统筹范围内。
水价是2002年启动城市水务改革以来政府市场监管体系的核心。从2007年开始,城市水价改革进入加速阶段。但是,企业、政府、民众等多方角力下的水价仍是一个晦暗弈局。
企业谁是谁非
2007年,围绕“外资高溢价收购一线城市整体水务”,内外资之间发生了一场大争论(见本系列报道之一《水务:资本之惑》)。内资有诸多论战理由,最能产生号召力的就是:高溢价收购的背后,普通百姓是否将承担高额水价以及其他隐性成本?
11月6日,国家发改委就公示《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而下发相关通知时,将征求意见的重点问题首先设定为:“如何合理确定供水企业合理的生产能力利用率,防止由于过度超前建设增加的成本由当期消费者负担?”此举被认为是同样指向了外资高溢价现象。
根据高盛、雷曼兄弟等国际投资银行早年的研究报告,正常经营情况下,一个水务企业可以达到25%以上的净资产收益率。
2004年,国家统计局就曾有一份统计报告显示,依靠着远比国内同行先进的技术、管理和经营模式,外资自来水厂利润和成本的比率高达24.8%。
在10月份由国内水务巨头首创股份主办的一次水务论坛上,国家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表示,仅从供水来看,行业年产值要从现在的600亿元—700亿元提高至2010年的1500亿元—2000亿元,整个水务市场年均增长将在15%左右,“企业利润率超过12%没问题”。
这样的利润前景同样适用于内资水务企业。因为,水务市场对内外资采取同等的开放政策。
水务行业运营具有长期性,较少受到经济周期影响。“目前普遍实行的授权特许经营制度,经营期限多是30年或50年,使得进入市场的城市水务企业在一地往往处于垄断性地位。”世界银行东亚及太平洋地区城市发展部项目经理威廉·金德特别向记者强调这一“中国特色”。
资本最先将“水”视为商品,他们要在城市水务市场追求“水商品”的高额利润。而水费是城市水务企业实现利润的主要途径。
从记者查阅到的几份2007年城市水务特许经营授权协议看,水务企业都获得了政府关于水价调整的、或明或暗的“承诺”。比如,某水务企业与西部某省会城市的合作协议上确定,水价将每2年上调一次,每次上调0.2元,在30年特许经营期限结束时,水价最终将达到4元左右。
“无论内资还是外资,他们现在在进入市场的谈判中,都没有丧失水价的议价能力,甚至占据着主动权。”北京大岳咨询公司的项目经理王焕文(化名)曾参与了多个城市的水务市场综合评估报告。他告诉记者,在他们进行调研、制作评估报告时,竞标的水务企业常常会以赞助费的形式向公司讨好,请求咨询公司能够制定一个“让各方满意的水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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