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当前农村环境问题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长期以来,由于受历史的局限和经济体制条件的制约,基层政府提供环保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的能力非常薄弱,加之缺乏有效的公共服务投融资机制和政策,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总体上处于空白状态,许多农村地区成为污染治理的盲区和死角。
二是农村环保监管能力亟待提高。当前,我国农村基层环保机构很不健全,绝大部分乡镇没有建立专门的环保机构和队伍,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工作尚未覆盖广大农村地区,存在污染事故无人管、环保咨询无处问的现象。根据2005年全国环境统计公报,全国各级环保系统实有人数160246人,其中,各级环境监察人员不足5万人,而全国产生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已超过百万家。
三是农村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健全。相对城市环境保护和工业污染防治而言,农村环保工作起步晚、基础弱,针对农村环境问题,如畜禽养殖污染、面源污染、土壤污染等方面的相关立法尚处于空白,现行法律中的一些相关规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给农村环保执法和环境问题的解决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四是对农村环保的宣传教育不够。由于受人力、资金条件限制,环保宣传教育还没有真正深入到农村,一些干部、群众的环境意识不高,环境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不强,对生产、生活污染的环境危害认识不足,日常生产、生活行为缺乏必要的环境知识作指导,难以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总之,我国农村环境的现状,与改善农民健康状况、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迫切要求不相适应,与激发农村活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不相适应,与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迫切要求不相适应,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农村新环境的迫切要求不相适应,急需下更大的气力、做出更大的努力来改变这种状况。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中国水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水务发展战略国际研讨会指定网站 国际水协会中国委员会工作网站
全国中长期科技发展十六项专项之一、中国十六大中长期重点专项 - 中国水体污染防治重大专项发布网站
技术支持:沃德高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3-2011 版权所有 京ICP备12048982号-4
通信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城科会办公楼201(100835) Email:water@chinacitywater.org Fax:010-88585380 Tel:010-88585381版权所有: 水世界-中国城镇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