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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水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考和建议

时间:2007-03-06 来源: 作者:

()转换行业经营机制,实行政企分开,促进水行业的良性竞争

在水源建设方面,深圳投资30多亿元兴建的东部引水工程估计在2002年能够发挥效益,为此,应尽快组建水资源公司,将沿线的松子坑水库、西丽水库、铁岗水库和梅林水库实施统一调度,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原水价可与东深改造工程相一致,供水服务区可通过经济分析的方法加以确定。对于离供水网络干线工程较远的地区,如当地水资源比较丰富的东部大鹏半岛地区和西部罗田水库的供水服务区,要充分利用本地水资源,可进行水源、供水、排污和水环境保护一体化运营改革试点。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广东省投资50余亿元进行东深供水工程改造,该工程至深圳水库的过流能力达到了73.3立方米/秒(23.12亿立方米/年)。由于香港产业结构的调整,其淡水需用量自1993年以来一直维持在9亿立方米/年(东深供水为7.6亿立方米/年)的水平,预计未来需水量也将维持在此水平,按广东省和香港所定的协议,到2002年对港供水将达到8.3亿立方米/年,由此推算,东深供水工程实际可向深圳的供水量达到了15亿立方米/年。目前,东深工程对深圳的供水量为4.93亿立方米/年,如深圳不尽快组建公司,使东部引水工程尽快发挥效益,东深工程将增大对深圳的供水量,若按其规划每年向深圳增加供水3.5亿立方米的水量,就意味着市财政要向省财政多上缴水源费用4.2亿元,造成深圳所建的东部引水工程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却需花巨资引用东深工程提供的水质较差的原水。

在理顺价格体系的同时,排水、排污行业应实施政企分开。如排水处应按企业化进行运营,并划归水务局进行行业管理。参照英国的经验,政府事先定出给排水水质标准,向社会公开招标,竞标公司提交实施计划和相应的费用建议(包括排水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和相应的环境改善费用),政府审核确定中标公司。中标公司全面负责服务区内的给排水业务,政府依法监督,经过一定时间(一般为5年)的运营,政府进行价格回顾,比较公司表现,向社会公开,奖优罚劣,制定出下5年度的质量和水环境要求及相应的给排水费。为推进市场竞争,目前英国水务局正在研究共用给排水基础设施的方案,即支付一定的固定资产维护和折旧费用后,其他公司可利用其共用管网,竞争开展给排水业务。深圳的供水基础设施属于国家所有,逐步共用水基础设施是有可能的。参照英国方式,防洪、防潮和防风工作仍旧由政府全面负责。

为使水务工作有序地进行,必须完善监控体系,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作用。在英国,十个地区性水用户委员会是一个法定的机构,作为沟通水务局和用户的桥梁,他们依法对用户的投诉进行调查,并代表用户的权益,定期召开有公司总经理参加的会议,质疑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向媒体公开报道,动态地依法监控公司的日常工作。目前,深圳建立的水价调价听证制度,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价格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在此基础上,建议参照英国的做法,可将向给排水公司派驻的监事会确定为法定机构,设常驻监事员负责监控公司日常工作,根据用户意见和公司建议,提出价格修改草案,供政府最终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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