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水务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省水务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发展还不够平衡。全省14个市州还有8个市(州)未成立水务局,86个县(市、区)还有30个县(区)未成立水务局。其主要原因是,由于现行的管理体制,不少地方领导担心实行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后会影响当地城市建设的项目和投资。另外,由于一些市县的自来水公司处于负债经营状况,当地水利系统内部担心划转后会背包袱,工作不够积极主动,影响了改革进程。二是法规政策滞后。现有的水法律法规不适应水务管理工作的要求,管理制度欠缺。三是投资渠道不顺。城市供排水建设和投资渠道仍归其它部门,划转后,水务部门负责城市供排水管理,但建设项目和报批以及投资渠道不顺。
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对水务管理的政策指导和法制规范。由于受《城市供水节水条例》和《水污染防治法》执法主体的限制,对源水、供水、用水、污水排放和处理回用的整个过程,难以实施统一管理。建议尽快制定和出台有关推行水务管理的政策。
二是理顺运行机制和投资融资渠道。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后,投资渠道没有理顺,过去的供水、排水项目由城建部门投资,现在旧渠道断了,新渠道还没有建立起来,使供排水工作受到一定影响。建议理顺城市供排水投资渠道,多渠道融资,鼓励社会各界投资供排水事业。
三是建立健全水务供水、排水法制建设体系。有些地方新划归水务部门的供水、排水等执法主体仍然是城建行政主管部门,水务局在处理违法事件上难度较大。建议理顺执法体系,建立健全水务供排水法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