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中国城市水业市场化需要什么样的制度环境
我们要建立怎样的监管体系
"我们希望在这个行业做20~30年的经营,对于这样一个长久发展的战略,我们对制度,对监管体系最为关心.从我们的角度,整个监管体系,监管制度怎么建立,标准是什么,对未来的影响会很大."首创股份公司总经理潘文堂在接受记者提问时说.他的话代表了业内企业的共同心声.
在2005城市水业战略论坛上,结合已经成功实践的部分案例,人们围绕这个话题展开了极为热烈的讨论.作为此次论坛的主办单位,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和中国水网,则在其印发的《清华水业蓝皮书》里明确指出:市场化下的政府市场监管将包括市场准入,水质与服务,成本与价格等内容.针对目前市场监管的薄弱环节具体提出如下呼吁:
一是明确和完善监管的实施主体.明确,细分和加强与城市水业相关的各政府部门的市场监管职责和监管内容,界定其在水业市场化中的责,权,利关系.鉴于水业市场准入,水质与服务,成本与价格监管的专业性和重要性,建议学习国际经验,成立由监管政府部门任命的,具有无限责任的,由专家组成的独立执行机构,作为法定监管机构的辅助.从行业的高度,专业性介入企业的成本考核,水价听证,服务监督等核心监管内容,代表公众利益实施成本,服务,水价的监管.
二是建立行业管理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通过立法为市场监管的建立提供系统的法律保障,要求和鼓励地方出台可操作性强的,符合地方经济社会特点的政策法规.
三是建立完善特许经营制度和支撑体系.特许经营是市场监管中对市场准入进行监管的重要手段,应建立并完善相应制度,并配套出台规范性条例文本,标准化合同文本,配套实施细则;健全水业的技术标准,管理规范和服务规范,使其成为市场监管的重要依据和标尺.
四是建立科学的水业绩效评价平台.成本控制是城市水业市场监管的重点和难点,是消费者关注的核心,也是投资运营企业合理利润的源泉.
鉴于城市水业相对垄断经营的行业特征,借鉴国际水业监管的经验,建议由国家组织力量建立全国性的水业绩效评价平台并向社会公开,为各级监管部门的成本监管提供相关依据.张悦说:"监管的目标包括四方面,一是保证公众和投资者的利益;二是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第三是要提高效率,增进服务;第四是促进竞争,体现市场经济的主要特点."他认为,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这个行业,涉及到政府,实际上包括政府的退和变,由以政府投资为主到政府投资作为保障和引导,大力拓宽各类主体的投资渠道,同时政府部门应从直接的运作者变成指导者和监管者."这个过程很难,涉及到既得利益和部门权益,但是只有这种转变才能使政府真正代表公众利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深入的情况下,仅仅管行业,管企业,作为行业和企业的代表是不适应市场经济特征要求的.实际上我们政府部门的改革已经体现出这种趋势,只有根据市政公用事业的重要性,真正站在广大群众的立场上,搞好指导和监管,这个部门才有存在的价值和长远的意义."张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