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成效
目前,全国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克服了部门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办事效率低下的弊端,体现了精简、统一、效能和一事一部的机构设置原则,也有利于公众参与水管理。2000年5月上海市水务局成立时我就去过上海,短短两年时间,水务局已经显示出了城乡水务统一管理的体制优势,过去水资源分割管理,在咸潮期需要调水时,是由建设部门提出要求,报主管城建的副市长,主管城建的副市长与主管水利的副市长协调,再安排水利局与太湖流域管理局联系,一般要7-10天,而水务局成立后,只需报主管市长后即与太湖局联系,1-2天就可以完成协调工作,看到这些成绩感到非常高兴。
二是水务部门统筹调度地表水与地下水,优化配置城区、郊区以及区外水资源,有效缓解了供需矛盾,提高了城市防洪和供水保证率,改善了城市生态质量。包头市水务局在黄河水质超标、供水紧张的情况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实施"三水"联调,减少黄河取水量,加大水库和地下水的取水量,使供水水质明显改善,保证了百万人口饮用水的水量和水质。大连市统一调度城乡水资源,提高了城市供水保证率。
三是水务局在辖区范围内合理利用并逐步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科学调整产业结构布局,实现水资源的供需平衡。黑龙江省针对呼兰河、穆棱河等流域水田过于集中,影响城镇及农村用水的状况,制定了全省水田战略调整规划,将水田发展布局向水源丰富的黑龙江、乌苏里江沿岸转移,以减轻中部地区水资源压力,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是有利于城市水生态系统建设和水环境改善。城乡水资源、地表地下水资源统一管理后,水务局优先解决规划区地下水超采引起的生态问题,统筹考虑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城区水环境普遍得到改善,水生态系统建设还提高了城市品位,拉动了地产升值,有利于城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现代化。同时,城市防洪工程与市政工程、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发挥了综合效益。包头市过去由于地表地下水分割管理,地下水取水许可制度不能有效实施,形成了对地下水的竞争性开发,掠夺式使用,承压水位累计下降43米,水务局成立后,发挥城乡水务统一管理的体制优势,对全市336眼自备水源井进行登记并换发取水许可证,下达用水计划,并封停无证取水井40眼,减少地下水开采量100万立方米。
五是有利于建设统一的水务市场和强化水务资产运营,实现水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上海水务局成立后,组建了水务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推进水务工程投资、建设、管理、运营四分离,培育和规范水务工程建设和水务设施运营两个市场,2001年成立了上海水务集团,通过社会投资项目招商,组建中外合资自来水企业,解决了水务投资渠道问题。黑龙江省大胆采用BOT形式,在海林、北安等县市建设城镇供水项目,既保证了城市供水,政府又不增加财政负担。
在城乡水务统一管理体制初步建立后,各地在深化改革,建立水务良性运行机制方面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深圳、上海、呼和浩特等水务局在盘活水务存量资产,建立多元化的水务投融资体制;建立水务集团,深化水务企业改革等方面都创造了很好的经验。
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取得了重要突破,收到了明显的成效,但是改革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在管理体制方面,还有一些水务局没有真正实现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或一体化管理的程度有待提高,与城建系统、环保系统的分工协作关系没有完全理顺,系统内政企、政事不分的问题较为普遍;在运行机制方面,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尚未建立,多元化、市场化的投资渠道尚未形成,水务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滞后;在政策法规方面,现有的行政法规不适应城乡水务统一管理新体制的要求,水务管理技术标准体系有待建立和完善;在队伍建设上,水务系统的思想观念、人员结构、业务素质不能适应城乡水务统一管理新体制的要求。这些问题是新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问题,是新旧体制交替中的问题,在一定意义上是很难完全避免的,这些问题都将在改革的实践中逐步得到解决,使新体制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