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取得了重要突破,收到了明显的成效,但是改革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诸如在管理体制方面,各地改革不同步,上下职能不对口,使水务行业管理难以落实到位,水务系统内政企、政事不分的问题较为普遍。在运行机制方面,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尚未建立,多元化、市场化的投资渠道尚未形成,水务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滞后。在政策法规方面,现有的行政法规不适应水务统一管理新体制的要求,水务管理技术标准体系有待建立和完善。在队伍建设上,水务系统的思想观念、人员结构、业务素质不能完全适应水务统一管理新体制的要求。这些问题是新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问题,是新旧体制交替中的问题,在一定意义上是很难完全避免的,相信这些问题都将在改革的实践中逐步得到解决,使新体制更加完善。
最近,水利部部长汪恕诚在中国水利学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所作学术报告《再谈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中强调,实践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必须深化水利改革,确立水资源统一管理新体制。他指出,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必然促进生产关系的调整。在水利发展进程中最重要的是体制建设。当前亟待我们去研究和开展的是包括区域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在内的四项改革。区域水资源统一管理是改革的必然趋势。
虽然走过了11年,但水务管理在全国范围内还是一件新生事物,是一项全新的实践,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实施水务统一管理后,水务部门责任更大,担子更重。各级水利系统应充分发挥体制优势,实现观念创新、机制创新,工作重点应从推动改革、建立水务体制向深化改革、创新水务机制转变,工作领域从单纯的农村水利向城市水利、城乡一体化水利转变,管理方式从封闭、粗放向开放、集约转变,人才结构从注重工程技术人才向技术、管理、经营人才并重转变,以保障城市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水环境安全和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为目标,以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效支持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背景新闻: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水务管理体制改革过半
截至2004年3月31日,全国成立水务局及由水利系统实施水务统一管理的单位共计1239个,占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总数的52%。在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中,除西藏外,其余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开展了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全国成立各级水务局共计947个,占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总数的40%。其中省级水务局3个,为北京市、上海市和海南省;副省级水务局5个,分别为深圳市、武汉市、西安市、哈尔滨市和大连市,占全国副省级城市总数的33%;地级水务局105个,占全国地级行政区总数的32%;县级水务局834个,占全国县级行政区总数的41%。水利系统实施水务统一管理的单位共计292个(其中地级17个,县级275个),占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总数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