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市政府面临的主要问题有:第一,国外投资人投资北京的基础设施到底需要什么条件?第二,未来的基础设施投资额巨大,政府没有足够的财力,必须使用社会资金。北京大岳咨询公司协助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了先拿出一个条件较好的项目做为试点探索在进行产业化时政府需提供给投资人的条件,然后逐步推动公用事业的产业化的建议。市政府接受了这一建议并决定以北京市第十水厂BOT项目为试点,为了总结经验,当时决定只允许境外投资人参与项目竞争,而且要求投资人必须是国际大公司。下面重点介绍一下北京市从试点项目开始的公用事业改革历程。
试点项目的运作
在北京市政府决定以第十水厂BOT项目为试点后,市政府成立了项目融资招标委员会,下设招标办公室。市政府责成市政管委(原公用局)负责项目的具体运作,招标办公室设在市政管委,由市政管委指定一名副主任兼任招标办公室主任。招标委员会经过认真比选,聘请大岳咨询公司作为项目的融资招标顾问,同时又与大岳公司共同聘请了法律顾问、财务顾问和技术顾问。市政府对外脑寄予了厚望,这也是北京市第一次在公用事业项目中聘请专业顾问。
为了探索国际投资人的投资条件,招标委员会要求顾问小组在设计项目结构和准备项目文件时充分考虑国际资本市场条件要求,并适度偏紧。试点项目以积累经验为目的,要适当考虑进度要求,但不能以尽快完成项目为目标。这一指导思想贯彻项目运作的始终。业内很多人士对第十水厂的进度提出了质疑,甚至怀疑产业化运作时间太长是不符合中国国情的。尽管试点项目到2002年才草签项目协议,政府有关部门对第十水厂项目的运作非常满意,认为达到了预期目标。关于项目运作周期较长,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