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决定中关于“改革水的管理体制”的精神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按照水利部治水新思路,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深入研究分析全区水资源紧缺的现状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所面临的水资源供需形势,并借鉴国内外水资源管理的先进经验,于2000年9月下发了《关于在全区积极推行水务管理体制的意见》,制定了“调整思路、统一认识、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加大宣传、规范指导”的工作方针,并采取了与水利项目资金优先倾斜安排的鼓励措施,大力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加大管理体制改革力度。截至目前,全自治区已有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通辽市、兴安盟、阿拉善盟和巴彦淖尔盟等7个盟市和51个旗县(市)挂牌成立或批准成立了水务局,分别占盟市、旗县总数的60%和56%(不含市辖区)。其中,阿拉善盟、兴安盟、巴彦淖尔盟和包头市都已全面实现了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全自治区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并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改革水的管理体制,实行城乡涉水事务统一管理
一是调整思路,统一认识。水务改革的最终目的是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对此,自治区水利厅根据本地区的实际,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明确要求全自治区水利系统要切实转变观念,深入分析21世纪水资源和水危机对社会、经济、生态的严重影响与制约,充分认识到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遵循水资源客观规律,解决自治区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水资源问题的基本途径。
二是注重调研,制订方案。推进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必须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扎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为此,自治区水利厅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力量对本地区的水资源状况、开发利用情况、水源、供水、排水、城市防洪等问题进行认真的调查摸底,掌握第一手资料。同时根据本地区21世纪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预测水量,全面论证实行水务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有利条件和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困难与问题的措施和对策。2001年水利厅还组织有关盟市水利局负责人赴上海、深圳等地进行了实地考察调研。
三是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多年来,呼和浩特、包头市城市规划区水资源一直处于部门分割管理状态。因此,推动两市实行水务改革,不仅可以使自治区水资源统一管理问题得以解决,而且通过突破大城市,也可带动旗县水务改革顺利开展。在水利部领导的大力支持和水利厅领导的积极推动下,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的市委和市政府非常重视水务改革工作,专题研究,终于在2000年8、9月相继成立了水务局。在水务局挂牌成立时,邀请了水利部和自治区领导出席指导,并请各盟市及部分旗县水利局领导现场观摩学习,召开座谈会,推广两市的主要做法与经验,并要求各地乘势而上,扩大成果。到2000年底,自治区就有18个旗县挂牌成立了水务局。两年来,各盟市水务局成立时,不但厅领导亲自参加挂牌,同时都邀请水利部领导出席指导,召开现场座谈会,及时总结推广其经验与做法;每个旗县水务局成立时,水利厅领导和有关处室负责人也都积极参加,进一步推动了城乡水务改革的深入开展。
四是加大宣传规范指导。在实践城乡水务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水利厅始终注重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采取有效形式向全社会特别是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宣传汇报,让他们了解水务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寻求理解与支持,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创造良好的改革氛围。与此同时,厅里不断加强指导的力度,除下发了《关于在全区积极推行水务管理体制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外,还对水务改革的目标取向、具体内涵、工作程序、原则重点以及机构设置等进行了规范,帮助盟市制定改革方案,使城乡水务改革朝着健康的方向推进。
五是政策支持,表彰先进。水利厅党组非常重视水务改革工作,把水务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并将其连续3年列入水利厅与各盟市签订的目标责任状,作为年终评比的重要内容,把完成情况与水利项目投资挂钩,还从各方面筹措资金给已实行水务改革的旗县以50万元的资金补助。在2001年召开全区水资源工作会议上,水利厅对已成立水务局并取得明显成效的水务局及其负责人进行了表彰,要求没有成立的地区向他们学习,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尽快实行水务管理体制改革。
六是协调关系,平稳过渡。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是涉水管理职能的体制创新。水务局成立后,根据职能的划分和管理权限的扩大,使原属于其他部门管理的有些企事业单位改变了原隶属关系,这必然会引起部门之间的意见不一。针对这种情况,水利厅加大部门之间的协调力度,保证了水务局能够排除干扰顺利开展工作。同时,要求各地水务局在过渡时期继续执行原主管部门在供水、排水等方面的管理办法和标准,无论是思想上还是具体工作中,认真处理好部门间的关系,对有关上级主管部门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该争取投资的争取投资。特别是鉴于部分城市规划区原管理部门征收的水资源费标准与水利部门的标准不统一,水利厅于年初联合计委、财政厅对水资源费的征收标准和管理使用进行了统一规范,保证了水务局成立后的平稳过渡。
一年多的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实践表明,涉水事务统一管理具有明显的优越性:一是有利于克服部门职能交叉、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等弊端。包头市水务局成立后,仅半年就解决了多年来由于部门推诿扯皮的城郊结合部的北梁地区17万人的饮水困难;二是有利于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综合规划、统筹兼顾城市和农村以及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实行地表水与地下水的统筹调度,极大地缓解了供水水源不足等问题;三是有利于提高城市供水保证率。包头市水务局通过黄河水、水库水和地下水“三水”统筹调度,极大地提高了供水保证率,改善了供水水质;四是有利于建立开放的水务投融资机制。呼和浩特市春华水务资产运营公司采用BOT方式,把城镇供水项目推向市场,盘活资产,吸引了外资。此外,水务一体化管理在水资源的节约与保护、恢复城市生态系统等方面也发挥了体制上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