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缓解财政节水支出压力的相关制度建设与完善
从以上分析可知,节水型社会建设对财政提出了很大的支出需求,也将对财政形成一定的支出压力。但是,支持节水型社会建设只是财政诸多支持重点之一,财政支出还需要在加大支农、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社会保障和基础科研等诸多优先扶持领域之间进行综合的权衡。建设节水型社会不能仅仅依赖于财政的支出,还必须在制度创新、价格体系完善、标准建设、优化水资源管理等方面充分挖掘潜能,多渠道筹集节水资金,多种方式和多种手段(包括经济、行政和法律等)促进节水。
(一)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制定流域和区域水资源规划
我国《水法》规定,“国务院水行政部门负责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但目前尚未形成统一的管理体制。造成河流的上下游、左右岸、地表水与地下水、取水与排水、清水与脏水的管理不统一,有限的水资源不能得到合理、高效的开发利用。处于上游及靠近河流的地区无节制地引水,不仅浪费了水资源,而且引发土壤次生盐碱化,甚至造成下游河道断流。在下游和距河流较远的地区,由于河水供不应求而大量开采地下水,造成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形成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在许多灌区,由于地表水与地下水没能实行统一管理,不同水源的水价政策不协调,致使能有效提高灌区水资源利用效率的井渠结合方式长期难以推开。
水资源统一管理是建设节水型社会的体制保证。水资源统一管理包括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两个方面。在建立节水型社会的管理区域、市场范围内,还必须实行城乡水资源一体化管理,这是实施水权管理的前提,也是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和节约用水的体制和制度保障。
(二)推进水权制度建设,促进水权的合理流动,优化水资源配置
真正意义上的节水型社会,必须从明晰水资源的产权开始。水权制度是涉及水资源管理权、开发经营权、使用权和排污权的制度体系。
开展水权制度建设,建立与用水权指标控制相适应的水资源管理体系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核心内容。根据市场经济的资源权属和优化配置理论,明晰的水资源使用权是发挥市场基础性作用优化配置水资源的前提条件。在明确水权的基础上,通过用水权的市场交易,可以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引导水资源向节水、高效领域进行配置,从宏观上提高水资源的配置效率,从微观上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目前我国水资源供需态势迫切需要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创新,促进水资源的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通过制定流域和区域内的水资源规划,明晰初始用水权分配,促进上游和下游、农业用水和城市用水、经济用水和生态用水等之间关系的协调,才能处理好开源、节流与保护的关系,解决好水资源的供需矛盾。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中国水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水务发展战略国际研讨会指定网站 国际水协会中国委员会工作网站
全国中长期科技发展十六项专项之一、中国十六大中长期重点专项 - 中国水体污染防治重大专项发布网站
技术支持:沃德高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3-2011 版权所有 京ICP备12048982号-4
通信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城科会办公楼201(100835) Email:water@chinacitywater.org Fax:010-88585380 Tel:010-88585381版权所有: 水世界-中国城镇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