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是北方缺水城市之一,全市水资源人均占有水量只有1350立方米,约占全国人均水平的1/2;城区人均占有水资源量更少,仅为91立方米,水资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与此同时,哈尔滨市水资源利用方式粗放,用水效率不高,节水潜力很大。
2004年6月,哈尔滨市被列为全国第二批节水型社会试点地区之一,这为我们从根本上解决缺水问题提供了有利契机。建设节水型社会就是在水资源总量无法改变的前提下,通过转变用水观念,创新管理模式,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大力提高水的利用率,形成人人爱护水,时时处处节约水的局面,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建设节水型社会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是从根本上转变全社会水资源利用方式的重要手段。该项工程涉及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社会各界、政府各部门必须同心协力,各负其责,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成功实施。
1.理清思路,明确任务。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本质特征是建立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不断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其主要任务概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指导,以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效益为核心,实现水资源和水权的商品化;二是改革水资源管理体制,加强制度建设,采取综合措施,建立与水资源承载力相适应的经济结构体系;三是整个社会总体实现“城乡一体、水权明晰、以水定产、配置优化、水价合理、用水高效、中水回用、技术先进、制度完备、宣传普及”的目标,实现在微观上水资源利用的高效率,中观上水资源配置的高效益,宏观上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而贯穿始终的核心是大规模的制度建设,建立促进节水和精心用水、管水的激励机制。
2.建立新型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体制和机制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关键。这次试点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是建立一种支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此来调整以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为核心的生产关系,从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使人们从传统的用水粗放型社会走向节水型社会,从浪费水的旧体制转向高效用水的新体制。当前,全市各级水务部门应当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学习借鉴和完善“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型社会新机制,积极探索现代水利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模式,为“十一五”期间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探索和提供政策、法规、技术和经济等方面的成功经验。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中国水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水务发展战略国际研讨会指定网站 国际水协会中国委员会工作网站
全国中长期科技发展十六项专项之一、中国十六大中长期重点专项 - 中国水体污染防治重大专项发布网站
技术支持:沃德高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3-2011 版权所有 京ICP备12048982号-4
通信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城科会办公楼201(100835) Email:water@chinacitywater.org Fax:010-88585380 Tel:010-88585381版权所有: 水世界-中国城镇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