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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雨洪利用的条件分析
1.1 雨洪分析
雨,即降水,尤其是暴雨.我国位于亚洲季风气候区,季风气候决定了我国雨季年内的高度集中.每当夏季风北上,西南、东南暖湿气流与西风带系统冷空气相遇,或者有台风影响,往往会产生强度很大的暴雨.
洪,即洪水,尤其是平原区洪水.我国不仅年内降水高度集中,而且西高东低,平原中的平地大多位于江河洪水位以下,是洪水、洪灾易发区.滨海地区由于海平面以上地面沉降,又加剧了洪水位抬高,增加了洪水、洪灾发生的机率.
如果以水体对人类生存和发展所具有的作用效能划分,暴雨和洪水都属于弃水.弃水,指的是具有足够数量和可用的质量,不能或不可能在某一地点为满足某种用途而被利用的自然水.分析这段话,我们就会得出以下四点推论:一是弃水是具有足够数量和可用质量的自然水;二是相对于某一地点不能或不可能被利用;三是不能或不可能被利用,是因为不具备利用条件;四是改变了这些条件,就由不能或不可能被利用,转变成可利用或可能被利用.这些条件是雨洪的时空分布.时空分布高度集中,就不能或不可能被利用;分散开来,就可利用或可能被利用.城市雨洪利用的目的恰恰是为了改变时空分布的高度集中,用拦蓄、储存的方式分散开来,变弃为宝,化害为利.这不仅符合我国传统的治水思想——兴利除害,也符合我国现代水利观念——优化配置水资源,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更符合解决我国三大水问题(洪涝灾害、干旱缺水、水环境恶化)的目标——治理洪涝灾害,减少干旱缺水,改善水环境.
1.2 技术分析
我国素有治水传统,积累了拦蓄、储存暴雨、洪水的宝贵经验和应用技术,其中最有借鉴价值的是水土保持和雨水集流等技术和经验.
发达国家的河流治理也为我们提供了不少可以借鉴的现代理念和治理思想、方法及先进技术.据有关资料,在城市中保持自然状态是当今国际上一种先进的城市治理准则,水环境治理也不例外.城市防洪的理念已由采用工程措施“单纯防洪”,转变为“还河流、湖泊以空间”的“堵疏结合,蓄泄并重”的理念.退堤还漫滩、退堤还湖面已成为一种治水对策.雨水屋顶集流,街道雨、污分流等集雨技术已为法国、比利时等欧洲国家和日本广泛应用,雨水已成为不少欧洲国家饮用的优质水.控制工业废水和惩治污水排放已成为法律条文,污水处理厂已成为城市的必备设施.建设亲水环境、衬托城市景观已成为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恢复城市滨水空间,还其优美、宜人、充满生机的原貌,创造现代城市的亲水空间形象,已成为当今世界城市建设的一大潮流趋势.
我们只要改变“条块分割”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体制,更新单纯防洪、单纯供水、重防轻蓄、重洪轻涝、重用轻管、重大轻小、重工程轻非工程性措施的观念,借鉴发达国家的现代治水理念,利用国内外已有的成熟技术和成功经验,完全可以充分利用城市雨洪,营造“以人为本”的安全、资源、环境和谐统一的生态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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