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科学的行业监管体系
市场化下的政府行业监管将包括城市水业项目规划的制定、行业竞争规则的制定以及水质、服务、成本和价格的监管。具体建议如下:
明确和完善监管的实施主体。明确、细分和加强与城市水业相关的各政府部门的行业监管职责和监管内容,界定其在水业市场化中的责、权、利关系。鉴于城市水业成本、服务、水质、水价监管的专业性和重要性,建议学习国际经验,成立由监管政府部门任命的、具有无限责任的、由专家组成的独立执行机构,作为法定监管机构的辅助。从行业的高度,专业性介入企业的成本考核、水价听证、服务监督等核心监管内容,代表公众利益实施成本、服务、水价的监管。
建立行业管理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通过各级立法为行业监管的建立提供系统的法律保障;要求和鼓励地方城市出台可操作性强的、符合地方经济社会特点的政策体系。
建立完善特许经营制度和支撑体系。特许经营是行业监管的重要手段,应建立完善相应制度,并配套相应的规范性条例文本,标准化合同文本。健全水业的技术标准、管理规范和服务规范,使其成为行业监管的重要依据和标尺。
建立科学的水业绩效评价平台。成本控制是城市水业行业监管的重点和难点,是消费者关注的核心,也是投资运营企业合理利润的源泉。鉴于城市水业相对垄断经营的行业特征,借鉴国际水业行业监管的经验,建议由国家组织力量建立全国性的水业绩效评价平台并向社会公开,为各级监管部门的成本监管提供相对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