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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业资产溢价转让:谁掏了老百姓腰包?

时间:2006-12-04 来源: 作者:

政府溢价,公众买单 

水业资产的转让,实际上并不是纯粹意义上的资产转让,而是一种服务权的转让,因此只要有高额水价作支撑,就没有水业资产溢价转让不能进行的。 

新华社记者采访发现,水业资产溢价转让,最大的好处是短时间内地方政府可以拿回几千万甚至上亿元的资金,用于干一些所谓的大工程,个别领导通过干这些大工程,不仅政绩卓著,甚至还可以从中顺便捞些好处。但由于羊毛出在羊身上,企业无论一次性拿出多少,最终都可以从水费中收回,因此这种溢价转让,结果就只能是公众来埋单。 

以王小郢污水处理厂为例。这个污水厂转让前,有关部门核定的污水厂的资产净值是2.6亿元,污水厂污水处理的基本运营费每吨不到0.2元。站在公众的角度,这个污水厂科学的转让办法应该是:政府首先锁定按污水厂的资产净值出让,让竞标人在运行费用上竞争,谁报出的价低谁胜出。但这一污水厂在实际转让中却不是这样。在实际转让中,当地政府首先制定了一个每吨0.75元的协议服务费,也就是说,污水厂转让后,无论受让者实际的基本运营费是多少,当地财政部门都会按每吨0.75元的价格支付。结果是所有投标人的报价都高出了污水处理厂资产净值,最高的德国柏林水务公司,高出近2.2亿元。 

王小郢污水厂的这一溢价转让,表面上看当地政府一下收回了4亿多元的建设资金,企业拿到了自己觉得有钱可赚的项目,但公众最终却成了唯一的输家:原本只需支付给污水处理厂每吨不到0.2元基本运营费的公众,现在不得不改为每吨支付0.75元,且时间长达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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