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公众利益的代表?
水作为人类生存的必需品,在世界上多数国家都未执行全成本核算,仍带有一定福利性。多数国家,包括美国和日本,政府在水设施建设方面都有大量补助,公众大多只支付这些设施建成后的运营费用。
我国则不同。在城市水业领域,我国推行的是水价全成本核算体系,公众需要对制水的投资收益和运营成本支付全部费用。
中国城镇供水协会常务理事、会长助理肖绍雍说,我国在城市化迅速发展、城市建设急需大量资金的情况下,城市水业领域推行水价全成本核算体系尚可以理解,但城市水业资产溢价转让,则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和慎重决策的问题。
肖绍雍说,城市水业水价全成本核算,在我国已经产生了很大的公众压力。如果让水业资产的过度溢价进一步发展,即本质上不仅让公众支付制水的投资收益和运营成本,还要在水费中变相支付政府的其他公共开支,公众的负担加重,最终影响社会稳定。
据了解,政府高价出售水业资产,必然会面临高额水价的压力,但这个风险由于具有长期性,因此往往被本届政府所忽略。
傅涛认为,政府作为公众利益的代表,在城市水行业中引入竞争机制,提高行业的效率和服务水平无可厚非。但水业资产的转让,应该依据资产净值,按平价原则进行,让投资人在服务价格上进行竞争,将市场化所带来的好处和实惠真正让给老百姓。(
近年来,随着我国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步伐加快,我国各地城市供排水行业产权多元化改革纷纷启动。部分城市为吸引外资和其它社会资本,纷纷将城市水厂、污水厂的水业资产溢价出售,最高溢价幅度甚至超过200%。
新华社记者最近在采访中发现,由于水业资产本身的特殊性,这一普遍被叫好、甚至被认为是国有资产快速增值典范的水业溢价转让,不过是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不动声色地掏了老百姓一次腰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