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 | 水务大会 | 中国水协 | 新闻 | 专题 | 企业之窗 | 求职招聘 | 会展 | 招标信息 | 行业分析
·学术 | 学术论坛 | 行业手册 | 专家 | 书籍 | 行业图纸 | 论文下载 | 软件 | 通知公告 | 工程范例
·交流 | 资料搜索 | 业内辩论 | 点评 | 留言 | 在线投稿 | 网站服务 | 会员 | 友情链接 | English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都市世界 能源世界
 您的位置:首页 >> 热点专题 >> 其它专题 >> 城市水业改革与管理 >> 
 
城市水业市场化的几个问题
时间:2006-12-05  来源:  作者:
 

三、水业市场化不等同于民营化和国际化

市场化将是投资多元化,是国营的、民营的、国际的以及其他社会资金的平等竞争。鉴于过去中国水业国有投资占有绝对主导的不均衡现状,国家允许甚至鼓励民营和国际资金进入水业。但是水业市场化不等同于民营化或国际化。中共中央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公告中进一步明确“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有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实质上是给予各种资本在“法律法规未禁入领域”的平等待遇。目前,不少城市政府在水业项目招标的时候,明确要求必须是国际资本或民营资本,不要国有企业。这是对市场化本意的曲解。

另一方面,没有任何一个具体的WTO条款要求中国开放水业,相反,现在我们对城市水业的开放程度超过美国、德国等大多数发达国家。中国水业市场在加入WTO以后,没有像其他行业有一个过渡期,而是一步开放到位了。水业允许和鼓励国际资本的进入很重要,但国际化从根本上讲是平等竞争。给国际水业公司一些特殊的优惠条件,相反地就给国内国企、民营企业造成了一种不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水业市场化进程中的政府角色定位

长期以来,政府一直是水业建设、管理与服务的主角。计划体制下,作为城市公用事业的一部分,城市供水与排水的行业管理是通过政府对企业的人、财、物的直接管理来实现的。市场化以后政府职能“由企业管理转为行业管理”,原来行业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人员和资产,要么划归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么转让给社会企业主体,政府的城市管理和行业管理正经历一次大的转变,目前,存在两个方面的认识错位:

在目标的认识上,水业市场化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招商引资,而是对投资、建设、运营、服务等水业全过程的监管责任。市场化是水业改革的手段,其根本目标在于实现公众利益和社会利益,简单讲是通过市场化手段来提高水业的运行效率,让公众在少量支付下得到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同时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许多城市政府把引入资金当作水业市场化的首要或唯一目的,其定位偏离了水业改革的根本目标。政府行业管理不仅需要关注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这一阶段目标,更应该关注于稳定安全和高效率的运营。水业市场化的开放不仅局限于投资市场,更应包括高效成熟的运营商的引入。对肩负城市管理职责的市长们而言,市场化非但不是城市政府甩掉了水业投资的包袱,而是背上更加严格监管的责任。

在政府定位上,政府应该成为公众利益的代表,而不是资产的代表。市场化进程中,政府角色正进行职能的分离,分离为资产管理与行业管理。资产管理是负责管理原来由政府投资在城市水业的国有资产和经营资产的人员;行业管理则是代表公众利益进行行业监管。这里存在政府角色双重性的矛盾,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期望资产的保值增值,以对地方的经济指数做出贡献;而行业监管则期望公众以最低的价格获得最好的产品和服务。

对这一对矛盾的判断和取舍,根本上决定于市政府在经济增长和公众利益上的平衡和选择。应该强调的是,作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对待城市水业这部分资产的收益时,不能有高的收益要求,甚至应不要利益回报;同时对经营企业的特许经营权的授予,应由行业监管部门,而不能是资产管理部门代表政府来主导。随着市场化的深入和完善,政府资本将逐步从经营性投资中退出,而致力于非经营性资产的投资与管理,从而化解政府在角色上的两难。

上一页 页码:[<< 1 2 3 4 5 6 >>] 下一页 共6页
 
打印】 【网站论坛】 【字体: 】 【发表评论】 【关闭


更多关于 城市水业市场化的几个问题 的资料
· 城市水业市场化的几个问题 [2007-09-29]
· 城市水业市场化的几个问题 [2006-12-12]
 

热点专题

第三届中国城镇水务年会

汶川地震后供水排水系统
最新更新论文
最新图纸更新

某五层商城给排水设计图

商场给排水消防图
·广场喷泉平面图施工图
·某工程卫生间排水图及
·某工程给排水规划总图
·某小区城镇沼气净化池
推荐书籍
《工业废水污染防治》
作者:章非娟
内容简介:工业废水污染防治的技术政策等。
论坛导读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中国水协)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镇水务发展战略国际研讨会指定网站 国际水协会中国委员会工作网站
全国中长期科技发展十六项专项之一、中国十六大中长期重点专项-中国水体污染防治重大专项发布网站
承办:沃德高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3-2006 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62082号
通信地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北附楼312室(100835)
联系信箱:联系信箱:chinacitywater@126.com 传真电话:010-88585380
版权所有: 水世界-中国城镇水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网站导航 - 投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