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的管理,是我们水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国家对水资源的配置进行统筹规划,更体现国家对于资源配置的政府职能,因为水法明确,水资源是国家所有,它站在政府的层面上根据各行各业城市和农村的客观需要来公正配置水资源。这个管理还以行政管理为主。行政审批还是其主要手段,比如说,对于取用水资源,履行政府配置的审批职能。如水资源的有偿使用,它是政府收的一种行政事业费而不是价格,是对资源的配置,体现资源价格的一种调节手段。而城市水业是以市场机制,以价格机制为主的这么一个行业的改革。所以,水资源的管理和城市水业市场化改革的监管,是在两个层面,不同性质的管理体系。
2、水环境的监管
水环境的监管,包括污水处理水质,也包括供水水质的卫生部门的监管。这种监管,是一种对最终产品,对最终的结果的一种执法性的介入。是属于执法监督里面的对结果管理的,对环境和外部负责的一种行政管理。通过排放标准的制定,污染容量确定,环境容量的核定,来对水业相关的外部条件进行管理和鉴定。还涉及不到对水业的各个环节里边的监督管理。而且特别重要的,环境的监督,卫生的监督,尤其是卫生的介入应当与直接的运作相分离。这样才有它执法监督的公正性,不是自己运作,自己监督。
3、资产的管理
资产的管理,资产管理最重要的目标是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它和水业的政府监管的公共利益性,不尽一致。
在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上,水业的政府监管部门是把安全和公共利益作为首要的,在必要的时候,它是第一的。然后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要服从于这个目标,和资产管理的部分的目标有一致性,但是有不同的价值取向。当然,它涉及到统一的管理,包括投融资体系,资产的产权的转让等等,这里有它的共性。我要强调的是它有不同的价值取向。
4、行业的监管和行业的指导
这也是建设部长期以来一直在做的。水业监管的主要特征是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同时要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收益,合理利润。第一,水业具有比较强的刚性网络,体现了自然垄断的特征,消费者没有能力来选择它的服务对象和不同的产品。需要政府部门对水业进行监管,才能保证工作的力度。第二,我们的水业直接和千家万户相连,自来水出水,一旦有问题,可能在几分钟之内或者十几分钟之内,就会影响到千万公众的健康。它跟一般的产品通过市场的流转,有市场流通的环节不一样,它基本上没有流通环节,直接从制造厂到消费者追踪。所以对于这个行业,对整个运作过程的监管,就体现了它明显的重要性。我们发现的苏丹红等等,有一个重要的控制环节在市场的流通环节,我们的市政公用,包括煤气,包括自来水,往往没有这样显性的流通市场,所以它的监管,我提出来是全过程,全流程的,这是它的公共利益的特征所要求的,公共安全以及一旦出现事故,它的危害的广泛性,严重性和难以挽回性所决定的。
行业的指导,不同于行业的监管或者是水利的监管。这项指导职能,将逐步转移到行业协会。包括一些行业的自律,一些绩效平台自己来制定。一些服务标准,相关的一些服务的定额规定,技术进步等等。监管体系和行业指导,这两个性质是不一样的。一个是站在公共公众的角度和立场,一个是站在行业企业发展的立场,有它的共同性,但是又有不同的价值取向,这里作为一种行政改革或者职能转变的一种观念和理念提出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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